| 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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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专利名称变更 | ||
| 问题内容 | 想要了解:1.专利名称变更的要求(符合的条件)2.相关的办理流程3.需要提供的资料4.申请表模板5.费用6.需要时长 | ||
| 答复内容 | 您好: 您的问题描述得不是十分清楚,请明确告知是要变更发明创造名称还是专利权人名称? 如您想进行主动修改,请参考以下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月内,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修改需提交的文件:提交一式一份补正书或者意见陈述书、修改后的替换页和修订格式的对照页。 您的修改是否会被批准采纳需要经审查员审查决定,如不在主动补正期限内,您可尝试提交主动补正的相关文件,等待审查员的审查。 如您要办理专利权人更名手续,请参考以下内容: (申请人)专利权人姓名或名称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请您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表格下载链接为:https://www.cnipa.gov.cn/col/col192/index.html,表格背面有说明和注意事项。文件可以直接递交至我局受理大厅,也可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邮编:100088。来我局受理大厅提交文件时,请携带身份证,需要登记信息,携带手机,需要查验健康码,佩戴好口罩。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企业法人因更名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各种证明文件应当是原件。证明文件是复印件的,应当经过公证或者由出具证明文件的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原件在专利局备案确认的除外),同时还需要提交加盖新名称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一件专利申请的多个项目同时发生变更的,只需提交一份申报书;多件专利申请的同一著录项目发生变更的,即使变更的内容完全相同,也应当分别提交各自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 (5)如您的专利申请为电子申请,则需要以电子形式提交文件。 回复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客户服务中心310号咨询员 回复日期:2023年3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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