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互动>专利申请流程咨询
办件详情
详细信息
撤回专利申请流程
问题内容 代理机构通过纸质版向国家总局递交专利申请,现想通过邮递撤回专利申请,需要邮寄提供哪些材料。
答复内容

您好:

授予专利权之前,申请人随时可以主动要求撤回其专利申请。申请人撤回专利申请的,应当提交《撤回专利申请声明》,并附具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同意撤回专利申请的证明材料,或者仅提交由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撤回专利申请声明》。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撤回专利申请的手续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并附具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同意撤回专利申请的证明材料。

   撤回专利申请不得附有任何条件。

   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是在专利申请进入公报编辑后提出的,申请文件照常公布或者公告,但审查程序终止。纸质申请的撤回专利申请声明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邮编:100088。

   如专利为电子申请,则需要提交电子文件。如仍有疑问,请您致电国家知识产权局客户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10-62356655。




回复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客户服务中心321号咨询员

回复日期: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