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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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专利发明人的排名顺序 | ||
| 问题内容 | 专利发明人的排名顺序与享有的权利大小有关系吗? | ||
| 答复内容 | 您好: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专利法意义上发明人所享有的权利与其顺序无关。但如果涉及到其它情况例如职称评选等,则请您咨询相应主管部门是否有顺序的要求。 回复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客户服务中心310号咨询员 回复日期:2023年5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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