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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把专利申请由第三方机构转移至自己名下
问题内容 您好!我的实用新型专利在去年9月14日提交,11月14日由代理机构代我支付了500元申请费。当前该代理机构经营异常,无法联系上该公司的固话,手机,微信及之前销售。昨天,我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网站注册了账号,但无法在自己账号下查询到有相关申请记录。如果我想把之前由代理机构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转移到我自己名下,这样可以方便我及时查询申请的进度和缴费,该如何操作?能否告诉我详细的操作步骤,感谢!
答复内容

您好:

解除代理机构需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

(1)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请您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链接为:https://www.cnipa.gov.cn/col/col192/index.html,表格背面有说明和注意事项。文件可以直接递交至我局受理大厅,也可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邮编:100088。
(2)提交全体申请人(专利权人)签字或盖章的“解聘声明”。此声明没有固定的格式,写明申请号(专利号)、申请日、发明创造名称、(申请人)专利权人信息、代理机构信息等,全体申请人(专利权人)表达解除与代理机构委托关系意愿即可。

(3)解除代理机构后,如专利权人为单位,则需要委托一名单位员工做为联系人,其地址应与单位地址一致,不一致的,单位还需要出具证明材料证明该联系人为单位员工。

(4) 如您的专利申请为电子申请,则需要提交电子文件。专权利人需要先进行电子申请用户的注册。有关电子申请的操作问题,请致电国家知识产权局客户服务中心选择电子申请组进行咨询,电话:010-62356655。

 

回复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客户服务中心310号咨询员

回复日期: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