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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PCT国家阶段(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 ||
| 问题内容 | PCT进中国国家阶段收到《视为未要求优先权通知书》,指出在先申请已经被授予专利权,请问,已经这里的被授予专利权是指下发《授予专利权通知书》还是指授权公告?若仅下发《授予专利权通知书》未办理登记手续,是否可以成功要求优先权? | ||
| 答复内容 | 您好: 根据审查指南规定,在先申请是在中国提出的,要求优先权的国际申请进入国家 阶段,应当看作是要求本国优先权。对于在提出国际申请时,其 要求优先权的在先申请的主题有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一)、第(二)和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未要求优先权通知书。 根据审查指南规定,审查优先权时,如果发现专利局已经对在先申请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并且申请人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审查员应当针对在后申请发出视为未要求优先权通知书。 回复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客户服务中心330号咨询员 回复日期:2024年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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