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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放弃专利
问题内容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人可以期在限届满前申请放弃专利。但是在总局的网站上仅发现相关文书,但未能发现具体流程。      因此,特来信咨询,望能尽早答复。
答复内容

您好:

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随时可以主动要求放弃专利权,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的,应当提交放弃专利权声明,并附具全体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同意放弃专利权的证明材料,或者仅提交由全体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放弃专利权声明。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放弃专利权的手续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并附具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同意放弃专利权声明。主动放弃专利权的声明不得附有任何条件。放弃专利权只能放弃一件专利的全部,放弃部分专利权的声明视为未提出。

如为纸质申请,放弃专利权声明表格下载链接:https://www.cnipa.gov.cn/col/col192/index.html,表格背面有说明和注意事项。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邮编:100088。如为电子申请,应提交电子文件。

回复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客户服务中心310号咨询员

回复日期: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