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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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补正书编写 | ||
| 问题内容 | 你好!1. 当收到补正书通知后,由于需要修改的项目较多。补正内容栏不够空间来填写的情况下要怎么处理?2. 收到第一次审核意见书后,是否也用补正书的格式来回复修改意见?请解答。谢谢! | ||
| 答复内容 | 您好: 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申请人在收到补正通知书或者审查意见通知书后,应当在指定的期限内补正或者陈述意见。申请人对专利申请进行补正的,应当提交补正书和相应修改文件替换页。对申请文件的修改,应当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的内容不得超出申请日提交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答复补正书选择答复补正或者答复审查意见。 回复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客户服务中心330号咨询员 回复日期:2024年8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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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