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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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专利和论文先后顺序如何界定? | ||
| 问题内容 | 我单位开展技术研究,形成了一项发明专利,同时撰写了一篇论文。论文是否会影响专利的授权?时间如何界定?是不是专利受理日期和论文发表日期对比? | ||
| 答复内容 | 您好: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因此,申请专利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具备新颖性是授予其专利权的必要条件之一。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现有技术包括在申请日 (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 在国内外公开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的技术。请您参阅《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三章2.1.2.1的内容,链接为:https://www.cnipa.gov.cn/art/2023/12/21/art_99_189202.html。
回复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客户服务中心310号咨询员 回复日期:2024年9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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