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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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个人和企业专利费减申请流程 | ||
| 问题内容 | 企业: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符合国家规定的中小企业标准的企业个人: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收入低于6万元所需提交材料:企业: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封面与每一页主表均要盖公章)注:在汇算清缴期内,可以提交上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个人:应当在费用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 写本人上年度收入情况,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证明;若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证明。具体分为:在职个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在校学生: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生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其他能表明学生身份的证明。提交流程:进入专利办理系统进行注册在专利事务服务中找到费减备案—费减备案需求—业务办理填写备案信息点击专利收费减缴证明文件,上传资料等待结果请问知否只需按照上面的流程即可申请专利费减政策 | ||
| 答复内容 | 您好: 有关费用减缴,请参阅网页: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4/6/13/art_74_193035.html中《知识产权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第二版)》41至43页的相关内容。费减备案提交的证明文件,请参阅《专利收费减缴资格备案操作流程图解及注意事项》,链接为:https://www.cnipa.gov.cn/art/2023/2/17/art_3126_182136.html。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只能请求减缴尚未到期的收费。减缴申请费的请求应当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减缴其他收费的请求可以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也可以在相关收费缴纳期限届满日两个半月之前提出。未按规定时限提交减缴请求的,不予减缴。 费减备案的备案人必须登录自己的账号为自己办理费减备案业务,不能为他人办理费减备案业务。1月11日12时起,通过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完善了用户注册信息的用户可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网页版办理费减备案,用户提交的费减备案请求可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网页版“专利事务服务-费减备案-费减备案公共查询”查看审批结果,登录链接为: https://cponline.cnipa.gov.cn/。 如还有疑问,请您直接致电国家知识产权局客户服务中心进行咨询,电话:010-62356655。
回复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客户服务中心321号咨询员 回复日期:2024年9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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