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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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附图 | ||
| 问题内容 | 您好请问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的附图可以用照片吗 | ||
| 答复内容 | 您好: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五款和第二十一条的规 定对说明书附图进行审查。说明书附图的审查包括下述内容: (1)附图不得使用工程蓝图、照片。 (2)附图应当使用包括计算机在内的制图工具绘制,线条 应当均匀清晰,并不得涂改;附图的周围不得有与图无关的框 线。附图一般使用黑色墨水绘制,必要时可以提交彩色附图, 以便清楚描述专利申请的相关技术内容。(3)附图应当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用图 1、图 2 等表 示,并应当标注在相应附图的正下方。 (4)附图应当尽量竖向绘制在图纸上,彼此明显分开。当 零件横向尺寸明显大于竖向尺寸必须水平布置时,应当将附图 的顶部置于图纸的左边。一页图纸上有两幅以上的附图,且有一幅已经水平布置时,该页上其他附图也应当水平布置。 (5)附图的大小及清晰度,应当保证在该图缩小到三分之 二时仍能清晰地分辨出图中的各个细节,以能够满足复印、扫 描的要求为准。(6)一件专利申请有多幅附图时,在用于表示同一实施方 式的各附图中,表示同一组成部分(同一技术特征或者同一对 象)的附图标记应当一致。说明书中与附图中使用的相同的附 图标记应当表示同一组成部分。说明书文字部分中未提及的附 图标记不得在附图中出现,附图中未出现的附图标记也不得在 说明书文字部分中提及。(7)附图中除必需的词语外,不得含有其他的注释;词语 应当使用中文,必要时,可以在其后的括号里注明原文。 (8)结构框图、逻辑框图、工艺流程图应当在其框内给出 必要的文字和符号。 (9)同一幅附图中应当采用相同比例绘制,为清楚显示其 中某一组成部分时可增加一幅局部放大图。(10)说明书附图中应当有表示要求保护的产品的形状、 构造或者其结合的附图,不得仅有表示现有技术的附图,也不 得仅有表示产品效果、性能的附图,例如温度变化曲线图等。 (11)说明书附图应当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写页码。 回复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客户服务中心330号咨询员 回复日期:2025年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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