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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召开第二批商业系统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工作总结、表彰会
发布时间:2008-12-29

  上海子站讯 近日,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原市经委)、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上海市版权局五部门共同召开了“上海市第二批商业系统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对本市第二批商业系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示范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授牌、表彰。

  第二批50家试点单位经过一年的试点,有71名工作人员经培训、考核取得了上海市商业系统知识产权工作者证书;所有50家试点单位都制定了相应的知识产权商品进货确认制度;有30家试点单位将知识产权商品管理工作制度和侵权纠纷应对机制纳入企业质量管理认证体系或者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体系;41家试点单位建立起不同形式的“知识产权商品数据库”,实施了动态管理;47家试点单位修改了相应供货合同,将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条款写进合同,从而降低了企业的经营风险。经市试点工作指导小组评审,有47家试点单位被授予“上海市商业系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示范单位”,40人被评为试点工作先进个人。

  在总结、表彰大会上,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高小玫全面总结了第二批商业系统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工作,并对第二批试点工作“管理与保护并重、发展与创新共进、指导与促进并举、政府与协会携手”的经验和特点作了归纳。上海市试点工作指导小组组长、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局长陈志兴就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实施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创建本市商业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作动员讲话。他指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创建本市商业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不仅是上海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具体行动,也是上海举办一届“精彩、成功、难忘”世博会的重要举措,更是上海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内在需要。同时,他还就政府部门、相关行业协会、商业企业等三方共同推进本市商业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的建立提出了具体要求。

  自2003年始,市知识产权局、市经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共同在本市商业系统开展专利保护试点工作以来,五年来,共培育了71家“商业系统专利保护工作示范单位”、102家“商业系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示范单位”,为本市商业企业举办了四期培训班,培养了近400名主要从事知识产权商品管理的领导和工作人员。

  会上,示范单位代表、先进个人代表从各自角度交流了开展第二批试点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市、区两级试点工作指导小组的政府相关部门、商业系统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单位以及相关商业行业协会共160余名代表出席了会议。(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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