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动态信息 > 地方动态 > 2010年
浙江台州新增一家县级公安局驻科技局联络室
发布时间:2010-12-28

  浙江子站讯 日前,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公安局、县科技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设立天台县公安局驻科学技术局联络室的通知》,正式成立了县公安局驻科学技术局联络室。

 

  天台县公安局驻科学技术局联络室的成立,旨在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与专利管理机关之间的协作和配合,建立预防、打击侵犯专利违法犯罪协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天台县公安局驻科学技术局联络室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制定联络制度,严格落实案件移送机制。联络室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络会议,加强公安机关与科学技术局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有关案件移送,应严格按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执行;建立情报信息网络,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和科学技术部门的工作优势,及时掌握侵犯专利权的违法犯罪动态,研究分析违法犯罪特点、规律,及时提出打防对策,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建立协作机制,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对重大、复杂的侵犯专利权违法犯罪案件,公安机关和科学技术管理部门应加强协作配合,各司其职,对未构成犯罪的案件由科技部门查处,必要时,公安机关予以协助。对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科技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

 

  天台县公安局驻科学技术局联络室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任主任,县科技局办公室主任任副主任,2名联络员由公安经侦部门和专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担任。(浙江省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