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子站讯 日前,安徽省巢湖市出台了《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自2010年起,市财政每年设立100万元用于巢湖市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根据经济发展情况逐年适度增加。专项资金资助对象为巢湖市的单位或者个人(含在本市进行投资,并在本市申请专利的非本市居民)。 《办法》规定该专项资金不仅仅用于专利申请资助,同时还包括了资助专利运用、保护和与专利相关的知识产权管理。其中专利申请资助由一次性资助修改为进入实审阶段与授权的两次资助,为发明专利在实审阶段需要提交实审费和专利代理费用减轻了负担。《办法》还首次对申请国外专利也给予一次性的资助。 《办法》的出台对鼓励巢湖市各类创新主体发明创造,培育和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前景的技术,推动专利事业的发展,促进技术创新和巢湖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安徽省知识产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