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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举行
发布时间:2012-11-30

  新疆子站讯 11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在新疆人民会堂举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艾力更·依明巴海、副主任马明成,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靳诺出席发布会。发布会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明成主持。

 

  《条例》将于2012年12月1日起实施。《条例》在自治区专利保护条例原有专利管理和专利保护等内容基础上,增加了专利创造、专利运用、专利服务等方面的规定,体现了新疆实际和专利事业发展需要。新《条例》共四十七条,由总则、专利创造、专利运用、专利保护、专利管理、专利服务、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八章内容构成,在鼓励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都有所创新。

  艾力更·依明巴海要求,全区上下要充分认识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他说,《条例》的修订对于推动专利促进与保护,鼓励发明创造,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加快新疆跨越式发展和创新型新疆建设步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准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的主要精神,努力推动《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认真学习宣传好《条例》的各项规定是贯彻实施好法规的关键,自治区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都要把这个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作为重要职责,切实抓紧抓好。

  靳诺要求,要从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为契机,大力宣传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宣传《条例》在“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等方面的新规定,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专利意识,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促进“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建设。靳诺强调,贯彻落实《条例》,不仅是专利管理部门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政府要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提高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对专利工作的领导,支持专利工作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条例》颁布实施的有利时机,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专利工作的管理和服务,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

  发布会上,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马庆云介绍了《条例》修订的背景、过程及主要内容,介绍了知识产权局系统下一步对《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的工作安排。他要求全区知识产权局系统加强学习与宣传,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快制定配套政策,全面推进《条例》贯彻实施。

  《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的召开,既是庆祝《条例》的正式颁布,也是对全区贯彻实施《条例》的一次总动员,就此全区成功拉开了宣传、学习和贯彻《条例》的序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阿依努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