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子站讯 近日,珠海市知识产权局修订了《专利申请资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办法》对资助范围进行了调整,重点资助国内发明专利、国外发明专利。资助标准由非定额调整为定额,国内发明专利改为授权后一次性资助,其中单位申请人资助8000元/件,个人申请人资助5000元/件;对申报时限进行了统一,全部定为授权后一年内提出。 通过修订,进一步增强了专利资助业务的可操作性,减少了财政资金的压力,可以在保证政策促进专利申请的前提下,提高办理该项业务的工作效率。(珠海市知识产权局 谭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