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登记时当事人需要提交下列文件一式一份:
(1)质押合同登记申请表(标准表格); (a)中国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外国人可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共同委托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来办理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手续,被委托人可以是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也可以是其他个人。委托书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签章。委托书无固定格式,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5)专利权有效证明。有效证明包括专利证书复印件或专利登记簿副本 (6)专利权出质前的实施及许可情况说明。情况说明由出质人出具,若专利权在出质前存在实施许可的情形,需在说明中声明已将该情形告知质权人。 (7)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文件是外文文本的,应当附中文译本1份,以中文译本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