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质人和质权人是中国公民、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可以委托代理机办理,也可以委托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办理。
(2)出质人和质权人中如果涉及外国人、外国法人或外国其他组织的应当委托涉外代理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