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是指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已经缔结并生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加以留存,并对外公开的行为。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当事人(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应当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部门办理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