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办处不得收取涉外专利和涉及PCT申请的专利费用。涉外专利的专利费用,是指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时依法应缴纳的有关专利费用。
(2)代办处不得收取港、澳、台法人及个人直接由境外汇交的专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