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关总署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若干意见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从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工作要求和2016年重点工作四方面做出具体部署,切实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工作方案》部署五项重点任务,一是适时启动修订《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进出境保护水平;二是突出打击互联网领域跨境电子商务侵权假冒,促进新兴贸易业态健康发展;三是坚持专项整治、丰富执法手段、完善运行机制,提高打击侵权假冒执行力;四是加强国内、国际执法合作,完善从生产源头到流通渠道、消费终端的链条式治理;五是加强对我国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和支持企业“走出去”。 《工作方案》对2016年重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严厉打击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违法活动,保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高压态势,持续深入推进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要继续推进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专项治理工作;二是完善执法机制,提升执法效能,要完善珠三角等地区海关区域执法合作,积极参与全国打击侵权假冒“两法衔接”中央平台建设,深化与工商总局在商标权执法领域的合作,与知识产权局试点创新专利执法模式,强化对侵权假冒的追踪溯源和联合行动;三是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要研究探索符合自贸区特点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模式,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执法自由裁量权;四是深化国际合作,主动参与国际交流,宣传海关打击侵权假冒正面形象,要加强打击侵权跨境合作,重点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海关的合作;五是主动服务企业,为我国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要研究建立海关帮助企业快速鉴别外商订单知识产权状态的机制,为国内企业提供外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指引。(海关总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