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办法》(下称《办法》)。《办法》出台,旨在防范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风险,提高政府科学决策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推动知识产权与科技进步、经济发展紧密融合,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作为创新驱动发展基本制度的重要作用,是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意见》的重要举措。 《办法》要求,对于财政资金投入数额较大以及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利益具有较大影响的经济科技活动,其主管部门在经济科技活动中应当及时开展知识产权评议,省知识产权局负责指导、协调全省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办法》明确了知识产权评议的主要内容、方式流程、结果使用、责任纪律等内容,并要求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办法》开展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 江苏省自2006年启动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工作以来,先后为省重大成果转化项目、高新技术企业复核、省双创人才评选等重大经济科技活动提供知识产权评议服务30余次,累计分析专利5万余件。(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