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印发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09-16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提升云南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创新型云南建设。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印发。

  《实施意见》从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一是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推动知识产权质量提升,以滇中新区为突破口推动重点区域知识产权数量布局,建立面向创新创业人员和小微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帮扶机制,建立以实现知识产权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二是增强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和认定工作,形成若干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推动知识产权制度强企,加强与科技金融政策的衔接,促进企业知识产权资本化和市场化运作,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占股、许可、转让和股权交易,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采取无偿许可专利的方式,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三是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强化知识产权执法联动、协作配合、信息共享,加强跨地区、跨领域的知识产权执法合作,加强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和执行能力建设,建立知识产权重大案件公开制度,完善民族传统文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民族医药、道地药材、农特产品等的地理标志保护,支撑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四是推进知识产权管理创新,完善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鼓励和引导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健全发明报告、权属划分、奖励报酬、纠纷解决等管理制度,建立省级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目标评估制度,开展重大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试点。五是加快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面向企业和社会提供专利申请、缴费、法律状态查询等知识产权事务“一站式”服务,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络,探索专利信息大数据的深度开发利用。六是加强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面向南亚、东南亚国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交流与合作,深化滇沪、长江经济带、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国内交流合作。

  此外,《实施意见》还明确了保障措施,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财税和金融支持力度、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云南省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