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下称《分工方案》)。《分工方案》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根据各相关部门职责,对《若干意见》明确的各项重点任务进行了细化分工,明确了新形势下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责任书和任务状。 《分工方案》将《若干意见》部署的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加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和风险防控、提升知识产权对外合作水平、加强政策保障等6大方面重点任务细化为28个方面共计106项具体工作措施,并为每一项工作措施明确了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 《分工方案》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分解细化涉及本部门的工作,抓紧制定具体措施。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牵头部门要加强协调,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 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在国务院领导下,加强工作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对有关政策措施落实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切实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各项措施有效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