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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成为获"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的首个地级市 张勤为其授牌
发布时间:2007-12-14

  国知网湖北子站讯 继成都、武汉之后,宜昌市成为第三个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同时也是全国首个获此殊荣的地级城市。12月14日,“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授牌仪式在宜昌隆重举行。宜昌市市长郭有明从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手中接过牌匾。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局长王东风、宜昌市常务副市长、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郑超等领导出席了授牌仪式。

  张勤在仪式上表示,宜昌的创建工作得到了验收考评专家组的充分肯定,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该市的知识产权事业和创建工作特色鲜明、经验突出,值得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他希望,宜昌市认真总结创建经验,巩固发展创建成果,并以此为新的起点,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工作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并从人才、资金、物资上保证知识产权工作进一步的开展,更有效地发挥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导向和促进作用,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做出积极贡献。国家知识产权局仍将一如既往地关注和大力支持宜昌市知识产权工作。

  宜昌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郑超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批准宜昌为“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宜昌因此成为全国首个获此殊荣的地级市,这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宜昌市知识产权工作的充分肯定和极大鞭策,这也是宜昌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史上的里程碑。开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为宜昌这座水电之都注入了创新之源,促进了宜昌知识产权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对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规范市场竞争秩序、改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据介绍,宜昌市自2005年4月首批列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市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示范创建工作,发挥水能和矿产资源优势,凸显水电产业特色,以加强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建设为核心,认真制订并实施创建工作方案,知识产权工作机制逐步完善,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显著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创新创业环境明显改善。尤其是国家专利产业化水电试点基地、中国水电知识产权信息中心、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保护知识产权投诉服务中心的相继建立,以及水电产业知识产权战略、商标发展战略的制定实施,有效促进了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和产业化,形成了一批以宜化、安琪、兴发为代表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企业和企业集团,在水电能源、化工、食品医药领域产生了不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优势产品,三新磷酸、燕狮、采花毛尖等一批民营高新技术企业依靠创造、运用知识产权发展成为充满创新活力的现代化企业。

  2007年1至11月,全市专利申请达1482件,同比增长21.9%,专利授权达750件,同比增长10.3%。其中企业申请专利达到527件,占专利申请总量的35.6%,同比增长50.7%,是示范创建工作开展前的4.7倍;发明专利申请达到259件,占专利申请总量的17.2%,同比增长33%,是示范创建工作开展前的3.2倍。截至目前,全市拥有注册商标2538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4件,湖北省著名商标48件,农产品商标390件,地理标志1件,集体商标2件,已申请注册的集体商标5件。商标发展处于全省领先水平。 (吴辉、徐晓红/文 王文扬/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