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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广东省签署合作议定书 田力普出席
发布时间:2008-12-30

  国知网广东子站讯 12月29日下午,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省人民政府在广州举行《关于建立知识产权高层次战略合作关系的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签署仪式。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广东省省长黄华华分别代表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在《议定书》上签字,并作重要讲话。广东省副省长宋海主持签署仪式。

 

 

  田力普高度评价了近年来广东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所取得的成绩。他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广东省政府建立知识产权高层次战略合作关系,有助于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在广东省的深入实施,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实现知识产权体制机制创新,是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和推动区域科学发展的全新尝试。希望广东发挥好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先行作用,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作为促进广东科学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将创新思维和国际视野作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新手段,切实做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贯彻落实工作,做好国家战略与省战略的衔接与互补,为更好地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创造新思路、探索新路子、寻求新办法、提供新经验、取得新成效。

 

  黄华华代表广东省委、省政府对国家知识产权局长期以来给予广东省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黄华华指出,这次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广东省签订战略合作议定书,为广东省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再上新台阶提供了难得机遇,必将对广东省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起到重要作用。广东将认真落实议定书各项内容,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工作体制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服务水平。

  
  《议定书》确定了双方十大合作内容,包括:共同推动构建适应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共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共同构建广东知识产权培训体系、共同开展知识产权发展研究工作、共建知识产权转移及运用体系、支持广东建立完善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机制、共同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共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绿色通道、共建粤港澳台知识产权合作机制和支持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工作等。
  
  为保障《议定书》的合作内容的落实,双方决定成立“高层次战略合作工作委员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和广东省人民政府省长共同担任工作委员会主任,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例会,研究和商定重大合作事项,形成年度工作推进计划协议书或会议纪要,双方共同落实。《议定书》还规定双方首期合作时间为5年。
  
  在签署仪式上,广东省知识产权局与广州开发区管委会还签署了《关于合作共建“广东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的协议书》,并举行了“广东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揭牌仪式,田力普和黄华华共同为“广东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揭牌。(符信/文 杨申 符信/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