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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两局在维也纳举行第四次局长会议田力普出席
发布时间:2010-12-17

  国知网讯 12月7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SIPO)与欧洲专利局(EPO)第四次局长会议在维也纳召开,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和欧洲专利局局长伯努瓦·巴迪斯戴利分别率团出席会议。

 

  会上,双方总结了今年两局的合作状况,并就未来的合作交换了意见,内容涵盖了审查实务、自动化、人才培养、机器翻译、全球知识产权事务等多方面内容。

  田力普在会议上表示,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各国和各地区的经济、贸易不断融合,新的世界格局正在形成,国际知识产权制度也正发生着深刻的演变,加强各知识产权机构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是必然的发展趋势,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欧洲专利局的合作可以说也顺应了这种趋势。两局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核心就是互利、双赢。通过战略合作,可以促进两局的共同发展,促进专利制度乃至整个知识产权制度在中国和欧洲的进一步完善,并促进中欧之间科技、贸易、文化的发展和交流。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欧洲专利局的合作始于1985年。经过25年的发展,双方良好的合作关系已经成为各国、各地区知识产权机构友好合作的典范。自从2007年双方签署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协议以来,双方的合作不断加强和深入,也从技术层次的合作提升到全方位的战略合作层面。

  会后,两局局长签署了《EPO-SIPO第四次局长会议纪要》、《EPO-SIPO2011年工作计划》以及《EPO-SIPO优先权文件电子交换协议》等多项成果文件。(吴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