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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合肥市平海华一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公告(第242号)
发布时间:2017-05-03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二四二号

 

  根据《专利代理条例》和《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的规定,依当事人申请,在其已经妥善处理各种尚未办结的事项后,我局同意注销合肥市平海华一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