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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地区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

10月29日,长三角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会议在昆山召开。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丁岚主持会议,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知识产权局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三省一市知识产权局保护处负责同志分别汇报了各地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及存在的新问题,围绕企业“走出去”过程中面临的维权援助难点、风险防范痛点、服务需求热点,分享了实践经验与破解思路,并就建设区域协作机制和提升保护质效提出具体建议。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深化和世界经济全球化加速,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对外贸易的“标配”,呈现出涉案标的日益增大、新型模式大量涌现、纠纷国际性凸显等新特征。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企业“走出去”步伐快,遭遇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多,对涉外知识产权专业保护服务需求大,深化长三角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有利于推动长三角地区高质量发展,对全国做好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部门要深刻领会、强化落实,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结合区域实际,推动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工作要求在地方层面落细落实;要明晰权责、各司其职,充分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功能,积极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丰富市场化服务和公共服务的同时,着力提升企业自身能力和水平;要聚焦重点、有的放矢,紧紧围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以及高水平对外开放过程中的短板弱项,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优势,形成特色化、专业化解决方案,开创合作共赢新局面;要明晰形势、提前谋划,深刻把握我国的知识产权工作正在经历“两个转变”的时代特征,谋划好“十五五”时期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断丰富海外维权内涵,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的顶层设计,进一步整合优质资源,提高资源使用绩效;要靠前探索、勇于创新,充分发挥长三角区域整体发展优势和增长极作用,在执法协作、业务协同、人才培养等方面先行先试、敢闯敢试,着力打造全国涉外知识产权保护高地。(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