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与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推动专利工作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浙江省知识产权局联合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于近日印发《浙江省专利申请前评估工作指南》,系统构建覆盖多主体、分类施策的专利申请前评估机制。
一是明确阶段目标,分步推进全面覆盖。确立“两步走”实施路径:2026年底前,实现省属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评估机制全覆盖,推动本省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技计划项目全面落地实施评估;2027年底前,实现全省相关主体利用财政性资金的科技项目评估实施率达到100%,构建起系统完备的源头质量管控体系。二是规范评估机制,突出质量效益导向。围绕法律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三大维度,细化设置可专利性、技术领先性、市场前景等7项二级指标,实行“A、B、C”三档评级,形成“积极申请”“建议申请”等四类结论,并建立二次评估机制保障合理诉求。针对不同类型项目实行差异化流程:一般项目采用“项目组自评估+单位备案”模式,重大项目实行“专家组评估+严格备案”模式,确保评估工作既专业高效又切合实际。三是强化部门协同,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知识产权部门将评估结果作为专利快速预审、优先审查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教育、科技、卫生健康部门将评估纳入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管理和验收核心环节。各申请主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评估融入科技项目、团队及个人绩效评价体系,摒弃“唯专利数量”导向,可根据需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相关费用按规定从项目经费中列支,形成“部门协同、主体落实、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