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下称《条例》),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六章55条,兼顾了共通性和差异性,对各类知识产权的保护促进作出统一规范,又针对不同类型知识产权的培育重点和发展方向作出明确指引,主要呈现以下五个特点。
一是宏观统筹,凝聚知识产权工作“向心力”。《条例》明确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统筹领导责任,将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同时,清晰界定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职责,建立知识产权公报年度发布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此外,充分发挥人大监督作用,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监督。
二是赋能产业,提升知识产权“含金量”。《条例》推动建立产学研用服相结合的创造与运用体系,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促进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紧扣服务做强“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和“416”科技创新布局,明确不同类型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导向。支持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开展订单式研发,推动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加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快速高效转化。
三是协调联动,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条例》强化行政保护,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违法案件处理协同机制,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提高知识产权执法办案质效。加强行政司法保护衔接,推动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立案追诉、裁判标准协调衔接,完善移送机制。健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明确各方保护义务,完善知识产权投诉举报处理机制,促进矛盾纠纷快速化解。
四是优化服务,提升公共服务“三化”效能。《条例》推动市与区县两级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职称评价及培训体系,支持高校完善学科设置。优化金融服务等公共服务措施,支持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措施。
五是特色彰显,突出知识产权重庆“辨识度”。《条例》制度设计突出差异化,为知识产权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贡献“重庆方案”。推进新兴领域著作权运用,支持城市形象标识申请注册商标等,打造“城市IP”。建设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培育地理标志产业。鼓励企业加强商标品牌海外布局,建立境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体系,护航“渝企出海”。(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