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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以知识产权为现代化产业体系赋能(知识产权报)

全区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从“十三五”期末的0.9件提升到2.8件,增长超过2倍;有效商标注册量达到45万件,增长八成多;拥有地理标志商标及保护产品286件……近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获悉,“十四五”期间,内蒙古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区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丰硕成果。

“我们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 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把知识产权工作深度融入‘五大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国家知识产权局与自治区人民政府建立了局省合作会商制度,推出12个方面33条政策支持,目前这些政策已经全部落地见效。同时,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了《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颁布实施了《内蒙古自治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建立了版权、法院、检察院、公安、海关等多部门协同保护机制。内蒙古知识产权政策制度体系越来越完善,全链条治理效能也在不断提升。”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杨志宏表示。

聚焦特色产业 服务实体经济

乳业是内蒙古的当家支柱产业。从益生菌资源到推向市场的产品,伊利集团针对核心菌株在项目不同阶段进行专利挖掘,构建益生菌高价值专利网络集群;同时通过“专利许可+技术输出”,将创新成果向产业链延伸,实现了益生菌专利技术产业化,推动益生菌产业高质量发展。

截至目前,内蒙古乳产业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位居全国前列,知识产权工作对当地特色产业的拉动作用可见一斑。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紧扣发展战略定位,全链条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为服务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支撑。

围绕高效服务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创新,内蒙古将专利预审服务融入国家战略与产业创新一线,累计为全区生物和新材料产业领域2202家创新主体、近1.4万件专利申请提供专利预审服务,发明专利平均授权周期大幅缩短;运行“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服务平台”,集成17个业务系统实现“一网通办”,让企业少跑腿、好办事。

围绕构建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内蒙古围绕新能源、储能、稀土、草业、乳业等重点产业布局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累计开展专利产业化项目50余个,联合攻关“卡脖子”技术100余项,帮助链上企业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40亿元以上,产出国内专利1600余件、PCT国际申请16件,国内商标3500余件,海外商标148件,真正将创新成果转化为产业效益。

围绕探索跨区域专利转化新路径,内蒙古开展蒙浙粤跨区域专利转化对接活动,完成专利技术转让、产学研合作、专利质押融资等21个项目签约,合作金额达3.9亿元。稀土领域专利实施率达60%,累计产生效益约50亿元。内蒙古把当地稀土资源优势通过知识产权转化,变成实实在在的发展优势。

围绕地理标志助推特色经济发展,内蒙古获批成立“五原向日葵”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推动全产业链年产值达62亿元;“武川土豆”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助力地方特色产品打响了名气、卖上了好价钱。内蒙古制定全国首个《地理标志保护能力提升指南》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覆盖率达85%,带动了群众增收、产业增效。

多维协同保护 优化营商环境

近年来,内蒙古在推动传统产业升级的同时,持续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已经融入当地经济发展的各个方面。内蒙古印发《2026—2027年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和保护体系建设工程推进计划》,推动多维度知识产权保护。

在行政保护层面,内蒙古知识产权系统积极推动自治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落地,强化对裁决或调解结果的跟踪问效,更好发挥行政裁决定分止争作用;参与跨区域协作,共建共享技术调查官名录库,培育鉴定机构;强化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助力企业海外布局、防范海外风险;推动53家维权援助分中心、24家人民调解组织协同维权;加强专利代理机构监管,集中整治违法违规代理行为;实施县域地理标志全链条培育,制修订相关标准,建设省级检验检测中心。同时,内蒙古推进地理标志转换用标、监管与跨区域维权;建设国家及自治区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深入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工程,以地理标志与非遗融合路径为纽带,推动特色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在司法保护层面,内蒙古法院加强新能源、生物育种等领域核心技术保护,依法加大惩罚性赔偿适用力度,让恶意侵权者付出代价。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呼和浩特知识产权法庭,集中管辖全区技术类一审民事、行政案件。内蒙古检察机关全面履行监督职能,强化证据审查,准确认定事实,严格适用法律,精准服务创新主体,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目前,全区共有104个检察机关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办案机构,成为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坚强机构保障。内蒙古公安机关建立健全警企联络站,主动提供风险预警、法律咨询,快速受理报案求助,及时高效核查侦办。截至目前,内蒙古已在部分国家级、自治区级产业园区及伊利、蒙牛、蒙草等重点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警企联络站点95个。

“我们始终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会同各部门全面加大侵权假冒打击力度,各条战线都取得了明显成效。”杨志宏介绍,截至“十四五”末,全区市场监管部门查办知识产权违法案件2076件;知识产权部门办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1414件,开展维权援助和纠纷调解7554件;各级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案件9789件,审结9448件;检察机关起诉侵犯商标权刑事案件193件、著作权类案件9件、商业秘密类案件3件;公安机关破获相关犯罪案件2768起。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公安厅、司法厅、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出台了5个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工作规定;自治区与华北五省、东北三省、沿黄河省区签订了6个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合作协议,形成了行政、司法协同保护的强大合力。

《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十五五”时期,内蒙古要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未来,内蒙古将坚持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现代化产业体系、面向新质生产力,以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筑牢知识产权强区建设根基。(记者 吴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