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是我国全面实现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的关键一年,也是我国在政治上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在这一年里,我们将迎来建国五十周年和澳门回归祖国。按照局工作安排,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和中央、国务院关于全国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制定国家知识产权局1999年工作计划要点。
一、 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加大专利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专利法规,加快专利审批工作,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发展,大力推动专利技术的实施,强化专利服务、技术支撑体系的建设,切实把专利工作纳入到经济、科技管理轨道,使专利工作为增强国家竞争力,为国家的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 奋斗目标
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体制的形成;认真做好以专利法修改为中心的各项专利法律法规的修改与制定工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在保证审查质量的前提下,加快专利审批速度;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继续建立“大管理”思想,做好“四大工程”的实施工作,促进和扶植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产品;大力加强专利统计、分析、预测工作和政策研究工作,提高宏观管理决策水平;加快自动化建设,提高专利文献服务水平;认真做好涉外知识产权统筹协调工作,进一步开拓国际合作新局面;加强内部管理和综合保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使1999年的专利工作和知识产权工作登上一个新台阶。
三、 任务和措施
到1998年底,我局“三定”工作已基本完成,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职能已经国务院及中编办批准并开始履行。为使我国专利事业乃至整个知识产权事业在1999年有一个新的更大的发展,以“三定”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和科教兴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作用,按照上述指导思想,提出1999年的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 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体制的形成。当今世界,科技发展速度日益加快,发明创造不断涌现,知识产权的竞争已成为国际间科技竞争、乃至经济竞争的一个重要领域和前沿阵地。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提高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水平,是国际、国内形势发展的需要。1999年要抓住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机遇,对有关省、市、自治区的专利和知识产权工作进行调研,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使地方专利管理机构在这次改革中,得到充实和加强,要明确职能、理顺关系、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形成全国知识产权工作新体制,并在这一体制下,围绕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建立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专利制度既是激励技术创新的机制,又是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法律保障的特征,使专利工作切实成为国家创新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要进一步做好专利纠纷处理工作和冒充专利行为查处工作,出台新的《专利管理机关查处冒充专利行为规定》(已出台),重点查处商品流通领域的冒充专利行为。 要认真做好质押、广告、评估、外汇等有关经营活动中的专利有效性的出证工作。结合合同法的颁布和专利法及实施细则的修订,进一步完善有关专利许可的规定,加强专利许可合同管理,规范和促进专利许可贸易。 认真贯彻1997年全国专利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扶植知识产权中介机构,鼓励、引导和稳步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代理、评估、咨询、许可转让等中介服务机构,切实加强政府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对这些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二) 认真做好以专利法的修改为中心的各项专利法律法规的修改与制定工作。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的形势和国内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形势,都要求我们尽快修改和制定相应的专利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鼓励技术创新,增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按照国务院法制办和全国人大立法计划的安排,1999年对专利法将进行修改。为此,要在原有方案基础上,认真做好专利法修改的准备工作,对现行专利法有关专利权保护不够完善问题、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制度完善问题、新兴技术领域专利保护问题、加快专利审批及专利纠纷处理速度问题、提高对发明人奖酬问题、以及与专利合作条约等有关国际条约中专利保护相协调问题,要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抓紧时间,于1999年6月底前提出修改草案及其说明,报国务院法制办。 围绕专利法的修改工作,要认真做好专利法实施细则、审查指南、查处冒充专利行为的暂行规定、专利代理条例、专利合同管理办法、职务发明创造条例等法规规章的修改和制定工作。 继续跟踪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对专利合作条约(PCT)细则的修改,开展对专利合作条约细则修改完善的研究;继续开展对专利法条约(PCT)的研究,为在2000年召开签定专利法条约的外交会议作准备。
(三) 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在保证审查质量的前提下,加快专利审批速度。世纪之交,知识经济时代正向我们走来,许多高新技术不断涌现,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专利申请量迅速增长,1998年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专利的申请量已突破十二万件,预计1999年三种专利的申请总量可达127,000-132,000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41,000-43,000件(含进入国家阶段的PCT申请13,000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量51,000-52,000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35,000-37,000件。要求专利局1999年的发明专利实审结案量为12,800件,复审无效审理量为700件;实用新型专利审批结案量达到进出平衡并消除全部积压,外观设计专利审批结案量保持进出平衡且无积压。 从近几年的发明专利审批实践来看,其申请量的增长速度与我局现有审查能力明显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复审无效审理积压量也在日益增长。至1998年底,发明专利待审量已达70,000件,而且积压量仍会继续增长,为了尽快扭转发明和复审无效积压严重的局面,专利局应将研究和解决审查积压问题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力争尽早形成当年进出平衡的审查能力和审查机制。为此,专利局要通过扩大审查员队伍、充实辅助审查队伍、提高审查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实行有利于促进审查工作的各项政策等措施,进一步改进专利审查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加快专利审批速度。1999年将招聘87名专利审查员和70名退休审查员和社会上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加强辅助审查队伍;要认真做好文献检索服务、自动化设备配置、工作条件的改善等保障专利审查高效优质的各项服务工作;要大力倡导顾全大局和爱岗敬业的精神,在认识到审查积压问题严重性的同时,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响应党组号召,以高度的责任感,为消除审查积压做贡献。
(四) 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以庆祝建国五十周年、专利法颁布十五周年为契机,通过专利法第二次修改、全国专利工作会议等重要活动和有利时机,在社会上掀起宣传普及知识产权知识的高潮。要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工作人力和财力的投入,积极争取中央、地方和行业报刊以及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的支持和配合,广泛、深入开展专利宣传工作,特别是要抓住专利工作的一些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进行大力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尤其是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和企事业单位领导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充分利用Internet网,对知识产权及相关信息予以公布。知识产权工作在注重其广泛性和社会性的同时,还要特别注重作好重大知识产权工作信息的上报工作,让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省、市、自治区政府的领导及时了解我国知识产权工作情况,不断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编辑出版《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蓝皮书以及有关知识产权读物,进一步办好《中国专利报》、《国家知识产权年报》、《专利统计年报》、《专利工作动态》、《国家知识产权局简报》和《专利法研究》、《知识产权》、《专利代理》杂志等出版物。向国内国外广泛宣传我国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成就。
(五) 继续建立“大管理”思想,做好“四大工程”的实施工作。按照1997年全国专利工作会议的部署,在1998年工作的基础上,要继续推进“四大工程”的实施工作。认真实施“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试点工程”,作好重点企事业单位试点,在全国树立一批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全国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全面发展。继续认真实施“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和扶植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产品,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应有的作用。认真实施“中国专利信息工程”,在有关省、市、自治区专利管理机关再安排一部分网点,各地要抓紧进行本地区信息网点的需求以及系统可行性的研究,作好立项申报工作。建立知识产权信息系统,加快全国专利信息以及知识产权信息传播与应用工作的自动化步伐。继续全面实施“专利人才继续教育工程”,通过多方面协作,利用各种渠道,尤其是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这一阵地,为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迅速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认真做好第六届专利金奖和优秀奖的评选工作。
(六) 大力加强专利统计、分析、<br>专利统计、分析与预测工作,是制定专利工作方针、政策的重要依据,也是经济、科技管理部门进行重要决策的参考。加强专利统计、分析、预测工作,加强专利战略的研究和运用工作,努力推动和引导全国专利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预测工作上新水平,为国家及地方、部门的专利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制定提供数据依据。年内,将从四方面开展工作:首先,进一步规范专利统计规程,有关部门要认真研讨、协商,确定专利数据尤其是审查数据的概念、内容、统计方法,重点在于时间性概念的界定,以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其次,进一步健全专利统计指标体系,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完善专利统计项目,增加一些有代表性的统计数据,特别是与PCT国际申请相关的数据;第三,在充分了解现有信息资源的基础上,加强日常、零星专利统计工作,更好地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第四,要围绕重点工作,进行抽样调查、统计分析。。作好政策研究工作,就专利保护问题、重点企业事业单位专利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如何利用专利技术使其转化为生产力问题、我国重要技术领域的专利保护问题等有关专利的热点问题展开深入的专题调查,进一步提高专利工作的宏观管理水平和决策水平。
(七) 加快自动化建设,提高专利文献服务水平。从长远看,专利自动化系统是提高专利审批能力的重要因素之一,必须抓早、抓实。年内自动化工作将按照建立中国专利数据库、中外专利文献检索系统、网络应用、无纸化专利流程管理系统和办公自动化及决策支持系统五大方面着手续建和新建。其中在中国专利数据库中将增加外观设计专利数据库和经过标引的中国化学和药物专利文献数据库;中外专利文献检索系统将完成欧洲专利局检索系统的中文版本,完善美国、日本及中国专利文献的检索系统;网络应用项目将进行网络安全改造、建立内部网络及研究利用Internet资源等;无纸化专利流程管理系统将新上电子申请系统、CPMSⅢ、辅助审查系统及电子出版系统。数据库和检索系统将最大限度地满足审查员查快、查准、查全的要求,网络系统将从安全、灵活、可靠、快捷以及资源的充分利用等方面给予保证。 文献工作要继续围绕加快专利审批和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两大任务,充分发挥信息传播的功能作用,开创新局面。年内要进一步扩大文献收集和国际文献交换的国家,完善、扩充审查检索文档和信息服务资源;要继续加强对地方专利文献网点现有资源利用和管理以及信息服务的业务指导工作。
(八) 认真做好涉外知识产权统筹协调,进一步开拓国际合作新局面。要认真履行国务院赋予的涉外知识产权的统筹协调职能,拓展国际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努力开创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的新局面,提高我国在知识产权国际舞台上的地位。同时,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研究并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在统筹、服务、协商的原则下,努力做好与版权、商标、科技、外经贸部门以及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做好涉外知识产权统筹协调工作。 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合作,实现WIPO总干事年初访华,并争取WIPO在各类人员培训、专利信息自动化、专利立法及执法、专利合作条约等方面给予我局更大的支持,年内与WIPO合作,共同举办“知识经济与知识产权研讨会”等国际会议,努力培养、推荐和选取优秀人才,争取在WIPO各级位置,特别是在高级职位和重要职位中增加我国工作人员,积极参与WIPO各项国际条约的讨论,以扩大我国在国际知识产权界的影响。 建立并加强与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的联系与合作。建立与其他境外、国外知识产权组织联系与合作,与亚太地区、欧洲地区的传统双边合作争取有一个新的发展;与一些重点国家的双边合作力争有所突破。
(九) 加强内部管理和综合保障。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营造良好、快速发展的环境,建立起业务、政务管理机制、责任机制、监督机制和保障机制,保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要结合本次机构改革进行建章立制,特别要规范财务制度。尤其是综合管理部门要在上半年制定出相应的管理制度,使全局工作有章可循。 继续改善工作环境。通过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属单位的搬迁,解决新进审查员及文档用房,全力保障审批流程的各类工作空间。要进一步在整齐有序上加大管理力度,确保人员工作方便,情绪舒畅。1999年内应力争专利业务信息楼工程立项及完成规划设计工作。 继续解决职工住宅问题,年内力争再建设一批职工宿舍。
(十)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要认真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进行“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教育,树立“三讲”良好风气。大力开展“三优一满意”等活动,反腐倡廉,弘扬正气,遵纪守法,秉公办事,全心全意为发明人、申请人和专利权人以及社会公众服务,树立良好的行业风气,促进我国专利事业的发展。
1999年,是我们实现“九五”计划、将一个更加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推向二十一世纪至关重要的一年,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在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下,在党的十五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指引下,抓住机遇,团结奋斗,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全面推进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向新台阶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