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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管理工作

  2002年,专利管理工作在多方面取得了成绩。

  我局组织召开了全国专利系统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共评选出122个单位为“全国专利工作先进单位”,其中,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22个,专利代办处2个,企业63个,科研院所21个,大学10个,中介服务机构4个。

1.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工作

  在武汉、杨凌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园区开展专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02年又将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列为实施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同时,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精神,已同意将中关村科技园区列为国家级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2002年示范园区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制定示范园区工作方案,我局与长春市人民政府制定、印发了《长春高新区实施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工作方案》、制定《长春中国医药知识产权信息中心建设方案》,会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包头稀土高新区实施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工作方案》,正在起草《国家级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工作方案》;二是完成中国光谷知识产权信息中心及其网站一期建设工作,并于6月18日正式开通运行,开始对外服务。进一步完善杨凌农业知识产权信息中心建设工作;三是分别与武汉市人民政府和陕西省人民政府组织举办武汉·中国光谷知识产权保护论坛和杨凌农业知识产权保护论坛,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扩大了我局的影响;四是开展知识产权诊断和信息服务,组织开展专利战略与政策研究以及培训工作,制定相应规章制度等,对提高企事业单位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五是举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六是分别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沈阳市人民政府合作,着手建设“中国石油化工专利信息平台”和“装备制造业专利数据库”。

2.推进专利战略研究工作

  2002年是实施全国专利战略推进工程的第一年。在这一年中,通过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的部署,专利战略推进工程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已经起步。我局已经与5个部委和行业主管部门签订了7项合作研究协议,与15省市的知识产权局签订了16项委托研究合同,合作领域涉及多个层面。

  根据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科技工作的重点领域,我局与中国科学院合作开展“氢能制备与利用”专利战略研究,与国家计委合作开展了“数字电视地面传输系统”知识产权评估,为制定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家数字电视标准提供决策依据。通过这些努力和有益探索,推动了专利战略研究工作。

3.部委专利管理工作

  2002年部委专利管理工作主要从以下方面开展:一是推动有关行业、部门制定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制度,如交通部;二是引导和帮助行业、部门开展专利战略研究,如国防科工委根据行业发展的需要,在9个方面或领域开展知识产权政策与战略研究工作;三是支持行业、部门开展重大活动,如举办培训班、重大技术领域专利信息发布会、研讨会等;四是参加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组织的专利法调研活动;五是协调三峡工程有关项目的专利问题。通过这些工作,加强了我局与有关行业、部门的联系和沟通。

4.全国企事业专利试点工作

  3月26至27日,我局和国家经贸委在广东省深圳市联合召开了第一批全国企事业专利试点单位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应对我国加入WTO后的新形势,落实全国专利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经贸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企(事)业专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01]第34号)的要求,布署推动第一批全国企事业专利试点单位的试点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王景川、国家经贸委副主任谢旭人在会上作了重要的讲话。全国第一批全国企事业专利试点单位的试点工作经过了长期认真的准备,自此正式启动。这次试点工作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试点单位的试点工作,总结、积累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验,并将这些经验升华为指导全国企事业专利工作的政策和策略,推动我国企事业专利工作的发展。

■ 试点单位代表领取标牌。

  9月26日,我局转发了《青海省企事业单位专利试点工作指导委员会工作导则》。这份文件是在我局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由青海省知识产权局、青海省科技厅、青海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共同制定的。在这份文件中除了对企事业专利工作的基本内容、基本评价标准作了较深入的探讨外,还特别强调了要把专利制度的特性和功能与企业生产、开发、经营、销售有机地结为一体,并把这种结合的能力作为评价企业专利工作的重要标准之一。

5.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和国家专利产业化工程试点工作

  开展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工作,全年实施示范工程项目共73项。全国促进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所在的28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工作部署和具体指导安排下全面开展了示范工程项目实施工作。22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知识产权局为示范工程有关技术人员、企业领导、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等举办了知识产权培训班。2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知识产权局正在为60多个产业化示范工程实施单位建立专利文献数据库。

  2002年启动“国家专利产业化工程”试点工作,推动建立我国专利产业化孵化促进机制和平台。经考察调研和科学论证,批准湖北省专利创业孵化园、宁夏新材料工业科技园、宁波市江东创业中心为“国家专利产业化试点基地”,上述三个试点基地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职能部门指导下,按照试点方案,在建立专利产业化平台、机制,选择重点专利项目、促进其产业化形成示范效应等方面,着力开展、深入试点。

6.全国专利市场管理工作

  专利权质押工作。200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权质押、变更、注销共70件。其中,办理专利权质押26件,质押金额19938.09万元,债务金额16185.79万元。办理质押登记变更8件,办理专利权质押注销36件。

  专利广告出证工作。2002年,全国共办理231件,其中,国家知识产权局直接办理专利广告登记90件;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知识产权机关和专利管理机关办理专利广告登记141件。

  专利许可合同备案工作。2002年,全国专利许可备案共办理301件,国家知识产权局直接办理专利许可合同备案150件;地方省市知识产权局受理151件。今年专利许可合同备案工作启动了公告工作,制定了“公告办理规程办法”。

  为加强对外贸易中的专利管理,保护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贸易,尤其是技术贸易的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外经贸部共同调研起草制定了《关于加强对外贸易中专利管理的意见》,并印发全国执行。

7.全国性专利展会工作

  与辽宁省政府共同举办了2002年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产品交易会,参展企事业1500多家,参展专利项目4000多项,总成交额   14.37亿元,其中签定专利许可合同68项,专利交易及订货额4.3亿元,协议引进外资1470万美元。王景川局长和辽宁省夏德仁副省长出席了交易会开幕式并讲话。

  我局参加组织了在陕西杨凌由中央17个部委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2002年“中国农高会”,并成功组织25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72个单位的160多个项目参展,参展项目在国内有很高知名度,并且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项目。参展项目中引资项目60多项,其中超过1000万元的项目17项,超亿元的项目8项。专利技术转让项目70多项,技术推广项目40多项,出口贸易及形象展示项目20多项。为此,国家知识产权局获得陕西省委、省政府颁发的优秀组织奖、最佳布展奖、最佳成交奖 —“农高会”三个最高奖项。

  在北京举办的2002年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中国北京国际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周),我局是主办单位之一。博览会期间,我局成功组织了国际知识产权论坛。

  此外,还成功组织了2002年中国-合肥高新技术项目与资本对接会、山东曲阜全国专利技术展览交易会,等等。一年来,还成功指导和参与地方省市、有关部门、行业举办的多个跨省市跨行业专利展会。

8.全国城市专利试点工作

■ 图为博览会开幕前,田力普副局长(左二)和党组成员邢胜才(左一)视察我局展区的准备情况。

■ 6月21日,全国专利工作试点城市工作会议在武汉召开。

  2002年,全国城市专利试点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调整了全国专利工作试点城市。我局决定武汉、石家庄、绵阳、湘潭、厦门、武进市进入新一期的专利城市试点工作,尚未到期的沈阳、兰州、南昌、合肥、南京、宁波、长春、贵阳、包头及南海市继续开展城市专利试点工作,并将广州、哈尔滨、济南、成都、洛阳、青岛、宜昌、温州市增加为全国专利工作试点城市。目前,全国专利工作试点城市为24个。

  二是印发了《关于开展2002年城市专利试点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对各试点城市本年度的试点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

  三是修订了《促进技术创新城市专利试点工作导则》,以适应入世后形势需要,进一步发挥政府运用专利制度推进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大力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印发了《专利工作评价标准(修订)》,在试点城市中试行,以客观、科学、公正地评价城市专利工作,从专利工作角度反映城市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四是经国务院办公厅批准,我局在武汉市召开了全国专利工作试点城市工作会议。我局局长王景川、副局长田力普和局党组成员邢胜才,湖北省副省长王少阶、武汉市代市长李宪生出席会议。4个直辖市、24个专利工作试点城市的主管市长、秘书长,试点城市及其所在省、自治区的知识产权局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9.代办处工作

  根据《设立专利代办处申报办法》的要求,今年,我局批准设立郑州、哈尔滨、天津、石家庄、长春专利代办处。目前,专利代办处已达1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