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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2010年工作要点

  2010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顺利完成的关键之年,也是扎实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全面完成“十一五”期间各项任务,促进知识产权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关键之年。2010年知识产权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抓住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这条主线,编制好知识产权“十二五”规划,着力提升知识产权政策制定、知识产权协调与管理、专利审查、知识产权服务四方面的能力,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作用,促进知识产权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2010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统筹协调,全面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

  (一)紧密结合国家中心工作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充分发挥战略实施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作用,积极推动将知识产权战略工作纳入国家、部门和地区规划中,促进战略实施工作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紧密结合,使经济、科技、文化政策更好与知识产权政策相衔接。(协调司负责)

  (二)做好《2010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制定和实施工作。明确战略实施工作的任务、目标和具体措施,继续做好战略宣传、计划督导、信息服务等工作。(协调司负责)

  (三)加强部际合作,积极开展行业知识产权战略工作。推动会商合作实施方案的具体落实,参与重大专项知识产权工作,继续开展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分析工作,开展重点行业知识产权指导工程。(协调司牵头)

  (四)进一步深化地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强化区域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的政策引导,加强对区域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的指导,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示范省创建等工作。启动地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评估,引导支持各省(区、市)开展相关评估工作。(协调司负责)


  (五)认真做好专利战略制定工作。在原有专利战略专题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其中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并组织好实施的准备工作。(办公室牵头)

  二、深入调研,认真编制知识产权“十二五”规划

  (六)会同各知识产权相关部门,着手知识产权“十二五”规划的研究制定,明确未来5年我国知识产权工作主要思路和重点任务,研究提出具有较强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相衔接的任务指标。(规划司牵头)

  (七)深入研究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形势、重大发展任务等问题,对事业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分析和判断,围绕战略实施,探索研究知识产权制度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适应的理论和政策问题。(办公室牵头)

  (八)编制知识产权局系统以及审查、信息化、人才和各部门“十二五”规划,认真检查“十一五”期间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十一五”期间各项任务顺利完成。(规划司牵头)

  三、继续推进专利法规体系建设

  (九)组织修订《专利代理条例》。继续做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配套规章的修改工作,制定《施行修改后专利法实施细则过渡办法》、《保密专利权管理、实施和保护办法》、《侵权判定标准》等部门规章。完成《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涉及公共健康问题的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专利行政执法办法》、《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的修订工作。(条法司负责)

  四、进一步提升专利审查能力

  (十)以“提高审查效率、改进审查质量、加强审查服务”为目标,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审查指南,修订审查操作规程,扎实开展审查业务运行监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做好基于审查资源的社会服务工作,积极打造支撑知识产权强局建设的软实力,确保审查能力与国家的整体发展要求和发展水平相适应。(审业部牵头)

  五、注重实效,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宏观管理能力

  (十一)提高专利分析和预警能力。紧紧围绕国家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新兴产业发展规划,选择重点技术领域、重大产业化项目,分析专利布局状况,提出可能存在的专利风险和应对措施。拓宽专利分析和预警研究成果的利用渠道,为政府决策和产业发展提供参考,积极推动和引导地方开展专利分析与预警工作。(研究中心牵头)

  (十二)大力增强知识产权政策研究和制定能力。紧密围绕党和国家发展大局和知识产权中心工作,选择若干问题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取得一批研究成果,为决策提供支撑。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的时效性和质量,建立政务信息的交流和共享机制。(办公室负责)


  (十三)加强专利统计工作。开展专利统计指标体系研究,引导地方各级政府科学决策。推进专利调查,逐步建立专利调查制度。进一步提高专利统计分析水平和服务质量。(规划司负责)

  (十四)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修改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机制,及时、充分、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加强网站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和水平。(办公室牵头)

  (十五)推动地方政府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依托会商机制推动重点工作在全国的布局优化。进一步推动城市和园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稳步开展。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和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工作。研究编发地方知识产权发展年度报告。(管理司负责)

  (十六)深化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性文件,进一步深化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研究实施国家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促进工程,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管理司负责)

  (十七)推进专利运用与产业化工作。继续完善专利产业化政策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国家专利产业化试点基地、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等服务平台的能力建设。分层次、分类别开展国家知识产权产业化示范项目建设。组织全国各省(区、市)举办第四届中国专利周。分类指导,全面实施地方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推进工程。推进建立园区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与质押融资服务机制。加大展会工作力度,有效促进专利转移转化。做好专利奖评选工作。(管理司负责)

  六、加大力度,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十八)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工作。制定2010年知识产权保护行动计划并推进落实。开展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做好亚运会等重要活动的维权服务。完成全国知识产权保护案例评选工作和保护状况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开展保护模范城市内涵和创建路径研究。(协调司牵头)

  (十九)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加强地方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不断完善执法机制,健全跨地区、跨部门执法协作、执法责任、执法考评奖励机制。大力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强化与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有效遏制专利诈骗等违法行为。(管理司负责)

  (二十)大力推进和规范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加大对维权援助工作的支持投入力度,规范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工作模式。研究制定维权援助工作考评指标体系,以考评促提高、以先进带整体。(管理司负责)

  七、保障重点,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和专利信息服务工作

  (二十一)全力保障中国专利电子审批系统和专利检索与服务系统局内部分上线和平稳运行。依托电子审批系统,大幅度提升电子申请数量,探索家庭办公模式。加快建设专利检索与服务系统公众部分。(自动化部负责)

  (二十二)配合三期工程建设,设计安全、高效、绿色节能、面向业务可持续发展的新一代数据中心。进一步加强信息资源建设和标准化工作。规范数据加工项目管理规程,加强数据加工资源整合,统筹协调数据标准制定。(自动化部负责)

  (二十三)根据《全国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建设全国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全国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工作协调发展。完善《全国专利信息传播与利用培训指导体系》,提高全国专利信息利用能力和水平。(自动化部、文献部负责)

  (二十四)进一步拓展专利信息为经济科技发展服务的空间。全面完成重点产业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设配套新兴产业专利信息平台,开展重大专项重点领域专利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工作。(规划司牵头)

  八、完善制度,继续深入推进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五)加强干部队伍的学习培训。加强领导干部培训工作,制定领导干部培训计划,推行干部自主选学。加强后备干部培养锻炼。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挂职工作力度。(人事司、人教部负责)

  (二十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和完善竞争上岗、差额选拔干部等制度。加强对干部任用工作的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落实加强干部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学习教育工作,做好干部任用工作自查和民主评议工作。加强对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进一步做深做细人才资源分析工作,修改完善借调人员管理办法。(人事司、人教部负责)

  (二十七)深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首聘工作。加大推行聘用制度的力度,进一步规范聘用制度和竞聘上岗工作。改进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和聘用工作。(人事司、人教部负责)

  (二十八)进一步做好人才培养工作。继续组织实施“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工程”。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人才信息化工程”,研究制定建立分级分层、系统化、规范化的知识产权人才库和知识产权网络平台方案。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远程教育。(人事司、人教部、培训中心负责)

  (二十九)继续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与管理,发挥离退休干部优势作用。(老干部部负责)

  九、加强监管,不断提升专利代理服务能力

  (三十)依法行政,加强日常监管和惩戒工作,加强管理体系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与能力建设,切实履行专利代理行政监管职能。(条法司负责)

  (三十一)研究制定有效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促进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专利代理行业健康发展。启动和实施专利代理援助项目的准备工作。(条法司负责)

  (三十二)进一步落实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方案,积极推动向台湾居民开放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相关工作。(条法司负责)

  (三十三)完善专利代理人执业道德规范,明确行业内部行为准则,建立规范的执业培训制度,切实实施服务标准,引导专利代理机构向专业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代理人协会负责)

  十、精心策划,切实增强对内对外宣传能力和影响力

  (三十四)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客观、准确、全面地展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成就。积极创新宣传工作的内容形式、方法和手段,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增强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办公室负责)

  (三十五)加强宣传工作研究,精心打造和培育知识产权宣传品牌,着力提高宣传工作的实际效果。收集并结合典型案例,编写一系列故事性、可读性强的知识产权宣传品。(办公室负责)

  (三十六)认真策划、组织、开展好“知识产权宣传周”和“中国专利周”的宣传活动。研究细化“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推动和引导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知识产权价值观念,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文化环境。(办公室负责)

  (三十七)加强与有关宣传部门和境内外媒体的联系,开展有针对性和较强实效性的宣传工作,让国际社会客观、全面了解我国在知识产权方面所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就,树立我国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形象。(办公室负责)

  十一、提升层次,进一步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

  (三十八)深度参与WIPO等国际组织和相关国际论坛的谈判与磋商,跟踪研究和把握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态势,为我国发展营造更为有利的国际环境。(国际司、条法司负责)

  (三十九)加强和深化双边与多边合作。筹备第三次中美日欧韩五局局长会议,进一步增强中日韩三局合作的实效性,落实中国与东盟知识产权合作谅解备忘录。深化与美国专利商标局的双边合作,巩固与欧洲专利局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继续维持和发展与传统合作伙伴的友好关系。(国际司负责)

  (四十)推动同发展中国家关系迈出新步伐。加强对周边国家和非洲知识产权制度发展方面的支持,进一步推动与巴西等发展中大国的高层政策对话。(国际司负责)

  (四十一)继续开展对台合作。在中央对台工作方针的指导下,与台湾地区开展专利领域的交流。(港澳台办公室负责)

  十二、进一步加强基础保障工作,提高管理、服务和保障水平

  (四十二)统筹协调,积极探索符合局情科学有效的管理模式,进一步提高基础保障和后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强化财务保障能力,重新制定专利审查成本定额。提高计划与预算编制水平和执行力度,促进计划编制与预算执行的有效衔接,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政府采购项目报批制度。加大工作力度,改善办公和职工生活条件,确保三期工程按计划进行。(规划司、专利局办公室牵头)

  十三、围绕中心,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

  (四十三)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认真贯彻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着重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水平。(机关党委负责)

  (四十四)推进抓基层打基础工作。着重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坚持抓好青年工作不放松。充分发挥工青妇组织职能,开展丰富多彩的机关文化活动,切实增强党群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机关党委负责)

  (四十五)推进党建工作创新。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机关党委负责)

  (四十六)大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加大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力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建立任职廉政谈话制度,实行廉政承诺制。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强化审计结果的运用。(监察办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