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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工作要点

1999年至2000年将面临世纪之交的千年更替的重要历史时期,也是我国改革和发展、全面实现社会主义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的关键两年。知识产权事业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一个重要有机组成部分。根据党的十五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国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提出这两年的工作计划,积极开拓,努力工作,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在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和科教兴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作用,使专利工作和整个知识产权工作再登上一个新台阶。

制定近期工作计划的指导思想

1.1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用邓小平理论指导专利和整个知识产权工作,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和“三个有利于”的方针,在实践中努力探索,克服困难,开创专利工作和整个知识产权工作的新局面。

1.2 江总书记提出的“注重保护知识产权并促使知识产权制度更加合理化”为知识产权工作和专利工作指明了方向和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面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面向知识经济的时代潮流,面向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不断完善和健全知识产权制度;既要遵循国际惯例,又要立足本国国情,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高层次、全方位、多领域改革开放的需要相适应,与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相适应,顺应形势,趋利弊害。

1.3 紧紧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工作和专利工作,要努力把知识产权工作和专利工作融入到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工作之中,融入到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各个领域。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以自主知识产权为基础的竞争中、稳定和加强农业、深入科技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调整经济结构、努力开拓市场、整顿经济秩序、合理配置资源、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1.4 知识产权工作和专利工作要坚持市场机制和宏观管理的有机结合,在加强宏观管理时,要把发挥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主导作用和其他有关部门协同与配合紧密结合起来。

1.5 专利工作要重视宣传,鼓励创新,加强信息传播,强化保护,加快专利审查,推动专利实施。在抓好专利申请量适度增长的同时,把着力点放在促进发明专利增长和专利对国民经济发展贡献率上来。实现专利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1.6 建设一支思想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专利工作队伍,调动专利工作者的积极性,增强专利事业持续发展的生机和活力。

2.近期工作的主要奋斗目标

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抓住机遇,理顺关系,加强协调,促进各部门间和国际的交流和合作,初步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符合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发展规律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继续完善和健全专利保护法规,完成专利法第二次修改,强化宏观调控,提供政策指导,规范市场行为,为国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专利保护环境和条件;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以企业为重点,抓好试点,扶植一批有市场前景的专利技术产品,在促进专利技术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方面,以及提高以自主知识产权为基础的市场竞争力方面取得实际成效;预计2000年专利申请量达到14.5万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4.5万件;初步实现专利审批流程管理计算机化,专利信息传播网络化;采取切实措施,较大幅度地提高发明专利审批速度,为下世纪初实现当年结案量与申请量平衡,消除过量积压奠定可靠基础;把更加完善的专利制度、专利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向21世纪。

3.近期的主要任务、指标和措施

3.1 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工作新体制的形成。

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成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并相应地明确了其主要职能。这充分表明了新一届政府对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特点和国家竞争本质的准确把握,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性的。要和地方专利管理机关一起共同做好工作,使地方专利管理机构在这次地方机构改革中,进一步充实和加强,明确职能,成为知识产权工作新体制中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要采用分类指导的方法,抓好局直属单位的机构改革,使其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分明,精简高效。要大力扶植专利中介机构,鼓励、引导和稳步发展多种形式所有制的代理、评估、咨询、许可转让等中介服务机构,同时,也要切实加强政府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对这些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健全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的考核管理制度,初步形成布局合理、内容齐全、优质高效的服务体系。要发挥知识产权社会团体和协会的作用,使其成为联系广大服务机构、服务人员与政府主管部门的桥梁和纽带。总之,要在成立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基础上,尽快形成新的知识产权工作体制,为21世纪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新发展,迎接知识经济的到来做好必要的组织准备。

3.2 认真做好以专利法的修改为中心的各项专利法律法规的修改与制订工作。

按照国务院法制办和全国人大立法计划的安排,将于2000年年中完成对专利法的第二次修改。为此,要在原有方案基础上,认真做好专利法修改的准备工作,要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统筹安排,抓紧时间,并于1999年6月底前将修改草案及其说明报国务院法制办。通过修改解决现行专利法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法律问题,完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制度问题,满足对新兴技术领域的保护问题,适应电子申请和电子出版问题,简化申请手续和受理审批程序有利于加快专利审批及专利纠纷处理速度问题,加强地方管理机关的地位,强化执法手段和加大执法力度问题,提高对发明人奖酬问题,合同管理问题,与有关国际条约相协调问题以及与港澳回归祖国相适应的问题等。

在进行专利法修改工作的同时,同步进行专利法实施细则、审查指南和其他审查规程的修订工作;也要认真做好专利代理条例、职务发明创造条例等法规规章的修改和制订工作。进一步完善有关专利许可的规定,加强专利许可合同管理、规范和促进专利许可贸易。

3.3 采取有效措施,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专利审批速度,缩短审批周期。

发明专利审批案的积压是多年积累的结果,由于近几年来发明专利申请增长快,审查人员缺乏、审查周期长已成为突出矛盾,至1998年底发明专利待审量已达7万件,据预测近期内积压量仍会继续增长。一定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审批速度,争取尽早解决发明专利审批积压问题。专利局要把研究和解决积压问题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要按部门、领域具体落实,搞好责任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审批待审量1999年和2000年继续保持无积压进出平衡;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审批结案量1999年在继续做到当年进出平衡的同时,消除全部积压量,2000年实现无积压进出平衡;发明专利实审结案量1999年为12800件,2000年为18000件。复审无效审理量1999年为700件,2000年为950件。为完成和超额完成上述任务,一是认真完成“九五”计划的实质审查员倍增计划。这是消除积压的重要措施,务必在这两年中落实到位。按“九五”计划,2000年上岗实质审查员应达到450人,但按目前计划执行情况到2000年只有310多名,缺口很大。另外,考虑到要支援复审委员会15名,人员退休因素以及由于培训期的原因“十五”计划中前两年人员也应提前招聘等因素,综合考虑,这两年应至少招聘新审查员180人,力争1999年多招一些;二是要挖掘内部潜力,充分发挥审查人员的积极性,引入激励和竞争机制;三是要继续组织和扩大辅助审查队伍,分流部分审查工作;四是要进一步改革专利审查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水平,优化流程,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等现代化手段。2000年实现新的专利管理系统CPMSIII,适应电子申请、全电子文档、无纸化流程管理和电子出版的要求,完善计算机辅助审查系统,初步实现办公自动化,流程管理计算机化,信息传输、检索网络化。完善中国专利数据库和中国专利全文说明书检索系统,建立药物专利数据库,外观设计专利数据库。认真做好文献检索、文档交换等服务,保障工作条件,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五是搞好审查员在职再学习,使人员素质、知识结构与专利审查工作相适应。应扩大审查员的审查领域,除主审领域外,还应确定一定范围的副审查领域,以便按申请情况和工作量要求及时调整审查领域;六是鼓励新录用审查人员在为期33周的集中培训后的培训阶段通过考核提前上岗。

3.4 把专利工作和整个知识产权工作融入到国家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工作之中,使之成为国家创新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21世纪将是知识经济占国际主导地位的世纪。党中央、国务院站在跨世纪的高度,做出了建立国家创新体系的战略部署。知识产权工作的宗旨就是要激励创新,保障知识快速、安全、规范传播和促进知识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国家创新体系造就良好的法律环境,以及提供政策指导和服务。

要使专利工作和整个知识产权工作成为国家创新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首先要提高对专利工作和整个知识产权工作与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的关系的认识。要充分认识专利制度和整个知识产权制度既是创新的激励机制,又是将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法律保障机制。其次要积极参加到国家创新体系中去,要把专利工作和整个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到知识创新,技术研究开发,转移和扩散的全过程。要不断研究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工作中出现的知识产权保护新情况、新发展、新要求、新问题,及时提供政策指导和服务,创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和条件,为建设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发展规律的国家创新体系作出贡献。第三要与国家创新体系的主要组成部门,包括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政府部门主动配合,相互合作,围绕创新工作提供专业信息、法律服务、制定知识产权战略策略的咨询支持,先抓试点,分类指示,作出示范。与有关政府部门配合,选择有代表性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业作为试点,结合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扶植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产品。第四要以建立技术创新体系为契机,根据党中央领导同志最近的讲话精神,与有关部门共同开展研究,协调好创新工作中以专利制度为核心的知识产权制度与有关科技管理制度的关系。

3.5 继续建立专利工作“大管理”思想,协调行动,规范管理,做好专利管理工作。

专利管理工作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多领域,不同层次。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专利管理部门的能动作用,另一方面要和法律、经济、科技、贸易、市场管理等部门通力合作,协调行动,继续健全和完善专利管理法规和制度,使专利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要同有关部门协调,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规章,建立专利产权管理制度,防止国有无形资产流失。要抓大案、要案,强化专利保护,通过我国专利法规定的司法和行政“两条途径,协调运作”的模式,加强专利管理机关行政执法的地位,强化行政执法手段,进一步加强对专利权的保护;与海关协商,制订有关海关保护规定,配合支持海关禁止侵犯专利权的货物的进出口;与工商、公安、内贸、司法等部门合作,加大对大案、要案的处理和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专利侵权行为和冒充专利行为,重点查处流通领域中的冒充专利行为。对九个省、市颁布实施的“专利保护条例”进行研究、论证,推动地方性法规的建设。要采取一些措施,制订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对代理、评估、咨询、信息服务等中介机构的管理、监督,规范专利市场。继续做好专利试点城市工作。

继续实施“中国专利信息工程”,要与省市、自治区专利管理机关共同努力,建好省市地方专利信息服务网点,一方面满足当地对专利信息检索的要求;另一方面可实现本地专利管理工作自动化。1999年要完成16个,2000年全面完成。与此同时,要形成全国专利信息服务体系,加速专利信息的传播、开发和应用。通过网络和信息服务网点,使需要获取专利信息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能够便利、快捷地获得及时、可靠的信息和服务。

继续实施“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在原来的基础上,以有限目标,突出重点,围绕国家制定的重点项目、重点领域和重点方向,选好项目。对进入“示范工程”的项目,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帮助其列入国家级有关科技推广计划和编入国家计委“当前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及重点方向指南”等,以便取得国家相应政策支持,同时,对其进行广泛宣传,提供检索等信息服务及人才培训和专利战略方面的咨询,以及其他一些扶植政策。为引导各种社会资源投向有自主专利权的高技术产业,有重点地培育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作出贡献。

继续实施“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工程”,带动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的全面发展。进一步贯彻、落实《企业专利工作试点方案》,与此同时,要争取与科技部、教育部密切配合,抓好科研院所、重点大专院校的专利试点工作,通过总结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验,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分类指导,逐步规范企事业单位的专利工作。企业专利工作应与企业改革相结合,把专利工作作为企业走出困境的重要措施之一,把建立健全企业的专利工作机制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投入,增强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促进技术改造和产品结构调整,提高竞争力,适应市场的需要。

3.6 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要加大对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党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积极争取各新闻单位和媒体的支持和配合,广泛、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工作。一是要抓住专利工作的一些重大活动和有利时机,如建国50周年、专利法颁布和实施15周年、专利法第二次修改、全国专利工作会议等,围绕全国专利和整个知识产权工作情况不断掀起宣传高潮,提高社会公众尤其是各级领导和企事业单位领导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二是结合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对知识产权重点、热点、难点和深层次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和宣传报道;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广泛宣传我国专利和整个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成就,为知识产权工作深入开展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通过报刊杂志、电视、广播以及Internet网等多渠道,采用开辟专栏、系列报告、新闻发布会、拍专题片、跟踪报道、专题报告会、知识竞赛等多形式大力开展宣传工作,争取良好的宣传效果。四是编辑出版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蓝皮书以及有关知识产权读物。继续办好《中国专利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年报》、《专利统计年报》、《知识产权局简报》、《专利工作动态》、《专利法研究》、《知识产权》、《专利代理》、《专利审查通讯》等报刊、杂志和内部出版物。进一步做好专利好新闻评选工作。五是在注意其广泛性和社会性的同时,还要特别注重做好重大专利工作信息的上报工作,让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省、自治区、市政府的领导及时了解我国知识产权及专利工作情况。

3.7 认真做好涉外知识产权统筹协调工作,进一步开拓国际合作新局面。

要认真履行国务院赋予的涉外知识产权的统筹协调职能,拓展国际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努力开创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的新局面,提高我国在知识产权国际舞台上的地位。同时,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研究并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

在统筹、服务、协商的原则下,努力开展与版权、商标、科技、外经贸以及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做好涉外知识产权统筹协调工作。

建立并加强与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的联系与合作。

要进一步开拓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合作,在1999年初实现总干事访华后,作好相关工作,以期在人员培训、专利文献及自动化、专利立法及执法、专利合作条约和国际申请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与WIPO合作关系;并与其共同举办关于知识经济和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研讨以及许可证贸易等专题的国际研讨会和有关活动。争取在WIPO各级位置,尤其是高级职位和重要职位中增加我国工作人员,积极参与WIPO各项国际条约的讨论,特别是要为专利条约的外交会议做好准备,以扩大我国在国际知识产权界的影响。与此同时,努力建立和发展与其他境外、国外知识产权组织的联系和合作。

努力开创双边合作新局面,使传统双边合作有新进展,特别是要争取与重点国家的合作关系有新突破。认真执行与欧洲专利局合作项目,欧盟——中国知识产权项目、与德国专利局、瑞典专利局等合作计划;继续发展与日本、韩国、泰国、法国、英国、奥地利、俄罗斯、保加利亚双边关系的同时,争取与意大利等建立合作关系;继续与法国工业产权局进行建立药物数据库方面的合作;力争早日解决在贷款项目中美国专利文献的使用许可问题;要进一步做好与乌克兰等国家签署知识产权双边协议的有关工作。

3.8 大力加强专利统计、分析、预测工作和政策研究工作,提高管理决策水平。

专利统计、分析与预测工作,是制定专利工作方针、政策的重要依据,也是经济、科技管理部门进行重要决策的参考。要加强专利统计、分析、预测工作,首先要进一步规范专利统计规程,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统一统计口径、分类、内容和方法,协调各部门和各阶段的统计工作;其次要进一步健全专利统计指标体系,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完善统计项目,使其既能反映专利审批总体情况,又能反映专利工作宏观综合情况,并与WIPO统计工作相适应;第三要进一步开发统计软件,使其既能做好常规统计,又能根据需要调用相关数据进行统计计算,为决策提供依据;第四还要围绕重点工作,进行抽样调查、统计分析。要加强专利工作方针、政策的制订,目前,专利政策并未成为一种与科技政策或者产业政策并列的公共政策体系,其政策手段也比较单一。应该强化对政策的研究工作,组织力量对一些重大战略性问题和关键问题进行攻关。通过设立软课题和优秀调查研究课题评选等方式,努力推动和引导全国专利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预测和政策研究工作上新水平,为国家及地方、部门的专利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制定做出充分准备,进一步提高专利工作的宏观管理水平和决策水平。

3.9 继续实施“中国专利人才继续教育工程”,培养高素质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要采用多层次、多渠道、多方式,培训大批各种类型、不同层次的知识产权和专利人才。坚持以国内为主、国内与国外相结合、国家与地方培训相结合的方针,充分利用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的办学的有利条件,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各类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造就一支适应知识产权工作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队伍。

在努力将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建成国内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国际合作,争取成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亚太地区的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要与国内高校联合,与国外著名知识产权教学机构合作,引进师资,争取成为知识产权学位授予点,有计划地培训在职知识产权高级人才。

抓好新审查员的培训,各类在岗人员的继续培训,试点企事业单位领导和专利工作人员的培训,地方知识产权管理机关领导培训等。每年举办培训班和研讨班20期,培训人数1000至1500人。完成一套《中国知识产权教程》编写、出版工作,1999年出三册,2000年十三册全部出齐。

3.10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要继续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提高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认真做好政治思想工作,抓好以 “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做到思想上有明显提高,政治上有明显进步,作风上有明显转变,纪律上有明显增强。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办事程序,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办事效率。开展“三优一满意”活动,反腐倡廉,秉公办事,全心全意为发明人、申请人和专利权人以及社会公众作好服务工作。

时值世纪之交的重要历史时期,让我们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高昂的斗志,更富有创造性的工作,在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做出新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