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宣传
根据局党组的决策,我局宣传工作继续坚决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有关方针政策,紧紧抓住社会关注的知识产权领域中有影响的大事要事;注重同时发挥新闻媒体和知识产权系统内的积极作用;加强对我局下属新闻出版单位的管理;深入广泛地开展宣传普及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 围绕4.26“第一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修改后的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的施行,学习江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入世后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和全国专利工作会议等重大事件;分阶段、集中力量进行宣传,大致形成了三个宣传高潮。
为搞好对“第一个世界知识产权日”的宣传,早在去年底,我局就向全国各地方下发了《4.26 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计划和宣传提纲》,以保证集中宣传的效果。我局和中国科协、天津市政府共同参加天津市青少年发起的“积极开展发明创造,尊重保护知识产权”倡议活动启动仪式是这次活动的开端,它拉开了 “第一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庆祝活动的序幕。4.26期间,中央电视台播出了由我局联合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举办的主题为“今天创造未来”的专题晚会;4月26日当天,王景川局长率我局有关人员,与北京市副市长林文漪、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在京举办了大型咨询活动;以通过组织中央新闻媒体对我局领导进行专访的方式,向国内外广泛宣传“第一个世界知识产权日”的重要意义和我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态度与决心;敦促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确定第一个“世界知识产权日”的贺词。为烘托“第一个世界知识产权日”的气氛,这一阶段,由我局和中央电视台、地方知识产权局共同组织的全国青少年《创新之星》电视大赛于2月1日开播;我局向全国地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下发了庆祝“第一个世界知识产权日”的宣传口号、宣传招贴画等;联络国家邮政局制作发行“世界知识产权日”纪念邮资信封;与中央电视台共同播放保护知识产权的公益广告;与中国科协合作,将今年的全国青少年科技传播行动日的主题定为“尊重保护知识产权”,以此引导并激励广大青少年热爱知识、崇尚科学、尊重知识产权。
在第一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之际,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发表了题为《尊重知识崇尚科学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讲话。《人民日报》还专门编发了评论员文章。这不但进一步表明了我国政府对于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知识产权制度、促进世界经济繁荣与发展的坚定立场,也将我局这一阶段的宣传推向了高潮。
为了配合新修改法的实施工作,我局提早向各地方印发了《关于做好新修改专利法宣传工作的通知》,明确宣传思路和宣传重点;6月26日,我局和国务院新闻办共同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对此次专利法修改的重大意义、专利制度促进我国科技进步和创新的重要作用进行了阐述;在对外宣传中,我局制作了宣传中国专利制度光辉成就和宣传新修改的专利法的专题片光盘。这一阶段,对地方的宣传工作也进行督促落实。从而使新修改的专利法的宣传活动在全国开展得有声有色。7月1日,在我国新修改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开始施行之际,欣逢中国共产党建党80 周年,江泽民总书记向全国人民发表了重要讲话。为及时反映我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江总书记的讲话精神,推动实施新修改专利法的工作状况,组织了中央新闻媒体给予报道。
为了配合我国入世的大形势,宣传工作首先做了对新闻记者等人员的宣传,向他们讲清知识产权在WTO中的重要地位、意义和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状况等。在此基础上,同新华社、《经济参考》、《科学时报》、《工人日报》等共同开办普及性栏目,介绍知识产权与入世的有关知识;与中央电视台合作,完成并播放了《中国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现状》系列专题片;邀请组织中央、地方新闻媒体,对我局组织、召开的旨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自身建设、研讨入世应对措施等各种会议,进行了较广泛的报道。特别是我国入世以后,经过认真细致的准备,我局组织中央新闻单位,将全国专利工作会议的精神同入世结合起来进行了宣传报道。
(2) 注重发挥新闻媒体传播信息作用的同时,同样注重知识产权系统整体的宣传效能。
在今年的宣传工作过程中,除了注重发挥新闻媒介的作用外,也同样注重本系统的整体宣传效应。如,为配合修改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施行,在新修改专利法实施前,我局在北京、浙江、陕西和广西等地举行修改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宣讲活动。在录制《创新之星》节目过程中,我局 30多位审查部门的同志参与其中,使节目大为增色。在支持地方宣传工作方面,更加注意根据各地宣传工作的实际情况,给予指导;同时也考虑到对西部地区的政策倾斜。这样,既保证了宣传效果,也调动了地方的积极性。如,作为西部地区的一个大省四川,由于经过努力,宣传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我局就在那里与欧盟、欧洲专利局共同召开了“入世与知识产权保护——企业的战略”国际研讨会。自然,这对于进一步调动其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将产生良好的效果。
(图为在我局与欧盟、欧洲专利局共同召开的“入世与知识产权保护—企业的战略”国际研讨会期间举行的记者招待会场景。)
(3) 根据中央的要求,加强了对我局主管的新闻出版物的管理。
继续做好我局主管的新闻、出版物的年审工作,及时下发传达中央关于对新闻出版工作的文件和有关部门对新闻出版的要求,保证了局属新闻出版物的正确舆论导向及其健康发展。交由《中国知识产权报》承办“全国知识产权百题竞赛”活动,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我局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合作,并由知识产权出版社编辑出版了我国首部《中国知识产权年鉴(2000)》,受到社会各界的欢迎。
(图为全国知识产权知识百题竞赛颁奖仪式。)
2.培训
(1) 社会培训
2001年共举办各类培训项目29项。其中举办企事业知识产权培训班12个;行业知识产权培训班3个;支持地方举办行政领导干部培训班5个;专利代理人培训班3个;专利管理人员培训班4个;局内培训项目2个。其中,影响较大的培训项目包括:
——国家重点企业培训项目今年举办2期,两年来共举办6期,受训企业400余家,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有力地推动了国家重点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开展。国家经贸委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
——举办地方局长培训班1期,已举办3期,基本上将地方局局长轮训了一遍。培训班坚持高水平课程内容和高质量教学,受到地方局长们的好评。
—— 地方局师资培训班。今年首次开办了地方局骨干人员师资培训班。举办师资培训班,既为地方局培养了急需的师资力量;又提高了地方局骨干人员的业务水平。参加培训的地方局骨干学习非常认真,深感收获很大,参加培训的学员有不少人已经在为基层举办的培训班上授课。
——西部地区企业培训班。今年,我局继续加大对西部地区的培训支持力度,面向西部地区企业举办了7期不同类型的培训班,有力地支持了西部地区的知识产权工作。
——WIPO网上知识产权基本知识培训班。我局40余名同志参加了学习班,这是我局第一次与WIPO在网上教学方面进行合作,也是培训中心第一次尝试网上培训。参加学习的学员反映较好。培训中心也积累了网上教学的经验。
(8月27日至31日,我局在辽宁省大连市举办第六期520户国家重点企业领导人知识产权培训班。图为该班场景。)
(2)局内培训
根据2001年至2005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和法规,使我局工作人员的教育素质能够适应我国加入WTO后新形势的要求,我局进一步规范了初任培训和任职培训,加强了更新知识和专门业务培训。
2001年,组织了两期新入局人员共计155人,参加了国家人事部举办的网上公务员初任培训。其中我局第一期20名学员的论文被国家人事部评为优秀论文,第二期学员的论文在待评。年初,聘请了国家行政学院著名专家教授,以领导干部的素质和能力,领导科学与领导艺术为主题对新提拔的干部进行了规范性的培训。
为了提高我局工作人员的法律水平,并使他们了解国外法律界知识产权保护的最新发展动态。我们通过各种渠道聘请正在中国讲学的美国法学教授举办了四期专题讲座。每期自愿参加的人数都在百人以上。讲座的内容涉及美国司法制度、司法程序、计算机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及美国专利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
为了配合我局长期出国人员的选派工作并提高审查人员的外语水平,使他们能够使用多种语言进行专利文献检索及国际交流。2001年我们开展了不同语种、不同层次的外语培训。日语培训是在去年初级班的基础上,举办了中级班,聘请外教授课,使教学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学员的口语表达能力有了很大的进步。在开展外语培训的过程中,我们不断地总结经验,改进培训方式。在2001年举办的中青年后备干部及业务骨干英语强化班的教学中,加强了法律英语的培训,每周增加了一次知识产权专业英语的课程。
除了集中举办各类培训班,组织不同内容的专题讲座之外,我局鼓励和支持各业务部门走向社会进行业务调研,外出参加各类专业研讨会及行业年会,同时鼓励业务部门根据各自不同专业,聘请本领域专家来局做专题讲座。使业务人员能够不断地更新知识,多方位地开展继续教育。
(3) 审查业务培训
2001年,我局共招聘155名新审查员,加上局内转岗及代培的14名同志,全年共为169名同志举办了三期新审查员培训班。
(4) 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的培训工作
2001年培训中心共举办各类培训班36期,培训3300多人。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关于加强对县以上领导进行知识产权培训的指示精神,适应我国加入WTO的形势要求,在局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各地方知识产权局、组织部和党校的协作下,培训中心开展了对地方县、地、市各级行政领导的知识产权培训工作。全年共为辽宁、四川、江西、广西、宁夏和福建举办了6期地方县级以上行政领导的知识产权培训班,与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共同举办了“黑龙江省地市领导入世与知识产权培训班”,共有800多位各级领导参加了培训。许多领导参加培训班后表示,要将知识产权作为当地政府一项重要工作提到议事日程上。
培训中心完成了今年国家知识产权局下达 的举办10期培训班的任务。其中包括对520家国家重点领导人的两期培训和对地方知识产权局领导、工作人员的有关培训。
培养高层次知识产权专门人才是培训中心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自1999年与华中科技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产生了良好的影响以后,今年培训中心与中国政法大学联合举办了第二期法学硕士研究生班,有来自我局、版权局、商标局、法院系统和专利代理机构的近百名人员参加了学习。
在西藏自治区举办的知识产权培训班始于2000年,这在当地产生了明显的效应。根据西藏自治区的实际需要,今年又为西藏自治区举办了外观设计培训班。
加强知识产权培训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是培训中心又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今年在承办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三次大型国际研讨会的同时,又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学院开展了远程教育的合作,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学院的知识产权介绍课程进行了中文化,并于10月在我局内组织了实验班,该班有90%以上的人员通过学习,34% 的人考试成绩为A。培训中心与美国马歇尔法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项目今年进入马歇尔法学院学习阶段,马歇尔法学院老师在培训中心进行了为期近50天的讲学活动。按照培训中心与马歇尔法学院双方的协议,我局派14名人员赴美国学习。培训中心全年接待美国、日本、英国、法国、德国、韩国、奥地利、匈牙利、保加利亚以及 WIPO、欧洲专利局和我国台湾地区的来宾共计184人。
(图为10月12日,在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举办的WIPO世界学院远程教育中文课程开学典礼。)
培训中心聘请了我国纳米技术首席科学家解思深教授,为我局100多名审查员作了有关纳米技术最新发展的学术报告。根据形势,培训中心加强了与我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的合作,开展与入世有关的软课题研究,取得了相关的研究成果。
培训中心今年抓紧落实了系列教材《中国知识产权教程》的8个分册的编写工作。还完成了培训中心网站的建设工作和培训设备的进一步配备工作。
3.学术活动
2001年,我局举办了8期审查业务研讨会,内容涉及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讲解介绍;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复审等相关专题业务交流,全年共1200人次参加了审查业务研讨会。
6月10日至16日,我局与WIPO共同在北京和上海举办知识产权执法高级研讨班,国内外共计250人参会。
6月13至15日,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和台湾资讯工业策进会科技法律中心在京共同举办 “海峡两岸科技法律论坛”。 此次论坛的召开,旨在为台湾的一些高新技术领域的企业家、律师普及大陆的科技法律知识,进一步加深海峡两岸在科技投资方面的相互了解和合作。
7月和9月,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分别在桂林,成都,青岛举办了三期中国—欧盟知识产权培训班,学员人数300人左右。培训班的主要内容有:知识产权的基本原理,外国知识产权制度介绍,WTO和TRIPS协议介绍,网络空间的知识产权问题,案例讨论。其间,学员参观了当地知识产权工作较好的企业。
10月14日至21日,林炳辉副局长以民间身份率团参加“第四届海峡两岸知识产权研讨会”。
10月17日至18日,“第四届海峡两岸知识产权研讨会”在台北举行。研讨会由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台湾工业总会和台湾政治大学科技管理研究所共同主办。出席研讨会的海峡两岸代表约300人,其中大陆代表24人。研讨会的主题是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的保护与运用。会上交流学术论文31篇。林炳辉副局长和刘江彬教授作了专题学术报告,分别介绍大陆和台湾知识产权制度的新发展情况。
11月16日至18日,“2001上海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在沪举行。出席会议的有来自近20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200多人,其中外国代表50多人。会议由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和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共同主办。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常务副理事长马连元、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杨雄出席会议并致辞。研讨会共分为四个议题:各国知识产权法律和实践的最新发展;新兴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司法和行政保护和知识产权保护与国际贸易。有16位中外著名专家作了精彩的学术报告,赢得了热烈的掌声。大会代表对本届研讨会给予了高度评价,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图为上海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场景。)
11月27日至29日,为了进一步适应入世后给地方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挑战,我局与日本贸易振兴会、庆应大学、日本特许厅等合作在浙江杭州和云南昆明举办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研讨会”,两地共约250人参加了研讨会。
11月28至29日,我局与欧盟、欧洲专利局共同在成都举办了 “入世与知识产权保护-企业的战略”国际研讨会。王景川局长、英格·克贝尔局长分别代表我局和欧洲专利局出席了研讨会。中外代表约200人与会。
11月,我局组织召开了两年一次的专利局审查员与代理人的业务座谈会,共有30多名审查员和150多名代理人参加了会议,主要围绕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审查指南的修订进行了讲解和座谈,加强了审查员和代理人之间的交流,受到大家欢迎。
12月17日至18日,我局与香港知识产权署和澳门经济局合作在澳门举办了“2001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知识产权研讨会”。
知识产权研究会2001年出版了6期《知识产权》杂志,通过邮局公开发行。 在保持杂志风格的基础上,紧密结合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的修改,刊登了与之相关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