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专利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1.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工作
■ 张勤副局长(右二)和北京市范伯元副市长共同为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揭牌。
在前两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03年又启动了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工作。目前已建立5个示范园区。2003年示范园区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制定、颁布实施《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工作方案》、《包头稀土高新区实施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工作方案》;二是分别与武汉市人民政府、陕西省人民政府和长春市政府组织举办武汉·中国光谷知识产权保护论坛、杨凌农业知识产权保护论坛和长春医药知识产权论坛,在社会上引起良好反响;三是开展知识产权诊断和信息服务,组织开展专利战略与政策研究以及培训工作,制定相应规章制度等,对提高企事业单位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2.专题数据库建设
一是完善杨凌农业知识产权信息中心和中国光谷知识产权信息中心建设;二是完成 “中国石油化工专利信息平台”及网站、“长春中国医药知识产权信息中心”及网站和 “济南数控机床及重型锻压设备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工作,并对外服务;三是着手建设 “沈阳装备制造业专利数据库”和“重庆摩托车知识产权信息中心”。
3.部委专利管理工作
2003年部委专利管理工作主要从以下方面开展:一是推动有关行业、部门制定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制度,如与建设部共同颁发了《工程勘探设计咨询业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导则》,参与制定交通部《交通行业知识管理办法(试行)》;二是与科技部合作开展奶业和节水农业专利战略研究;三是协助国防科工委等部门根据行业发展的需要,在相关领域开展知识产权政策与战略研究工作;四是参加商务部、全国整规办和国家环保总局有关协调机制。通过这些工作,加强了我局与有关行业、部门的联系和沟通。
4.城市专利试点工作
2003年,根据《促进技术创新城市专利试点工作导则》,为客观、科学、公正地评价城市专利试点工作,从专利工作角度反映城市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我局制定了《专利工作评价标准(修订)》,在试点城市中试行。我局还印发了《关于申报专利工作试点城市若干意见的通知》,根据形势需要及城市专利试点工作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了城市专利试点工作的重点。我局要求全国专利工作试点城市上报统计数据,根据《专利工作评价标准(修订)》对试点城市进行考核评价,并对新申报城市进行全面深入的调研论证。有进有出、滚动发展、严格考核、各级互动的城市专利试点工作机制已经形成。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部署和指导下,在试点城市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地方知识产权局扎实工作,城市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标志为:一是试点城市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明显增强,企业、院校、科研机构运用专利制度推进技术创新的自觉性得到提高;二是试点城市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取得明显成效,通过地方立法与制订地方行政法规,完善政策体系,初步建立起了专利管理与经济管理、科技管理相互融合、协调发展的机制;三是各试点城市市委、市政府会议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成立了以主管市长为组长的城市专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市政府名义出台试点工作方案,并开始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城市科技、经济发展评价体系;四是试点城市中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系建设明显加强,普遍建立了知识产权工作的统筹协调机制;五是各试点市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大,依法强化了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各项试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基础条件;六是试点城市普遍建立了技术创新主体和广大发明人依法获得自主知识产权的激励机制,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较试点前增幅明显加大,发明专利在三种专利中的比例明显提高;七是部分试点城市结合本市优势产业率先开展地方专利战略的研究运用工作,开始运用专利战略实现科技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城市专利试点工作对于适时促进地方,尤其是大中城市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建设产生了越来越大的作用。
2003年我局审批的试点城市为:长沙、苏州、无锡、大连。截止2003年底,全国专利工作试点城市共有28个。
5.企事业专利试点工作
■ 全国部分大型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座谈会场景。
2003年,我局对第一批全国企事业专利试点工作进行了验收和总结,对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困难、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办法,进而将这些经验和办法升华至能够指导全国企事业专利工作向前发展的政策和策略。在全国各地方知识产权局和各试点企业共同努力下,在以前已出台的《企业专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启动第一批全国企事业专利试点单位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国企(事)业专利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王景川局长、谢旭人副主任在全国企事业专利试点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等文件基础上,2003年进一步出台了《关于全国第一批企事业专利试点单位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通知》、《试点单位专利工作考核评价表》、《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管理制度制定指南》、《关于第一批全国企事业专利试点单位总结验收的通知》等文件。
我局组织了全国的相关人员培训班,而且以资金、人员、教材等形式积极支持各地方知识产权局开展培训工作,培训了一批企业专利工作骨干。
鉴于第一批试点工作在全国已取得了很好的成绩,我局于2003年10月发文,决定开展第二批全国企事业专利试点单位专利试点工作。
6.无形资产评估工作
为规范现有的专利产权评估市场,我们在两年前曾组织国内多名专家开展了《专利产权评估指南》等指导性文本,这个文本在2003年初正式脱稿,目前正与财政部协商共同发文事宜。
7.企业专利战略研究
2003年与有关地方知识产权局开始了“企业专利战略指南”的起草工作。
8.全国专利实施与产业化工作
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总结工作。2003年,我局印发了《对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进行总结的通知》,第二期示范工程共73个项目全部完成实施方案要求的目标,进入考核验收总结阶段。结合新时期我国专利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我局对示范工程工作进行了总结验收工作。
国家专利产业化工程试点工作。为推动我国专利实施与产业化促进机制和平台的建立,2003年我局新批准南京理工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江苏中医药试点基地、中国河南专利孵化转移中心为国家专利产业化工程试点基地。加上2002年批准的湖北省专利创业孵化园、宁夏新材料工业科技园、宁波江东创业中心, 我局共批准了6个国家专利产业化工程试点基地。上述6个试点基地在我局职能部门的指导下,按照试点方案,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9.全国专利市场管理工作
专利权质押工作。2003年,我局办理专利权质押、变更、注销共60件,其中,办理专利权质押55件,办理专利权质押注销的1件,不符合登记要求的3件,尚无登记意见的1件。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工作。2003年,全国专利实施许可备案共办理1000余件,国家知识产权局直接办理专利许可合同备案301件,较去年增加近1倍;地方省市知识产权局办理700余件。今年专利实施许可备案工作在2002年启动了出版公告的基础上,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开通了查询专栏。
专利广告出证工作。2003年,我局直接办理专利广告出证59件。
10. 全国性专利展会工作
我局参加组织了在陕西杨凌举办的中国杨凌农高会。本届农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展团共组织了20个省、市、区的知识产权局分团,布展35个标准展位,1个特装展位,参展单位包括了研发实力雄厚的科研院所和大学约20 家。本届农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展团规模大,参展人员多、规格高;所展示的项目数量多、水平高、产业化前景好,交易活跃,参展项目共获大会颁发的后稷特别奖1项,后稷奖5项,会期签订各类合同及协议总额6.2亿元。
我局还参与主办了2003年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成功组织了国际知识产权论坛。此外,还成功组织了辽宁2003年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产品交易会、2003年中国合肥高新技术项目与资本对接会、山东曲阜全国专利技术展览交易会。
■ 在杨凌农高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前右三)、陕西省委书记李建国(前右二)在听取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前右一)介绍农业知识产权发展情况。
■ 农高会上首次拍卖知识产权,图为拍卖会场景。
■ 在辽宁国际专利技术产品交易会上,王景川局长、辽宁省滕卫平副省长(前左四)等在听取参展人员介绍其参展项目情况。
11. 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
2003年,我们顺利完成了第八届中国专利奖的评选工作。本届中国专利奖共收到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总公司、地方专利管理机关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推荐的255项专利项目,先由我局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初步审核,再由机械、电学、化学、物理、外观设计各专业评审组提出初步评审意见,随后由评审委员会评选出获奖项目及其奖励等级,然后向社会公布并征求意见,无异议或异议理由不成立的确定为获奖项目。
与往届中国专利奖的评选相比,本届中国专利奖优先考虑了高新技术领域的专利,并强调了发明创造的原创性。共评出中国专利金奖13项,其中11项为发明专利,2项为实用新型专利。本届中国专利金奖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颁发。另评出中国专利优秀奖94项。
12. 专利代办处申请论证审批
根据《设立专利代办处申报办法》的要求,2003年,我局批准设立重庆、昆明、北京专利代办处。截止到2003年底,专利代办处已达1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