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利法律法规和规章
2006年是开展专利法第三次修改准备工作的一年。这次专利法修改力求做到维护专利权人利益与维护公众利益、适应国际发展趋势与立足本国国情、维持法律稳定性与提高法律适应性的有机统一,以使专利制度更好地发挥促进我国自主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支撑。我局在专利法第三次修改课题研究组提交的40份专题研究报告的基础上进行汇总、归纳和分析,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后,通过座谈会和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充分考虑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于2006年12月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并上报国务院。
2006年,我局完成了审查指南修订工作。为方便社会各界查阅和使用,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提供了审查指南修订对照文本、PDF和WORD格式的新审查指南文本,组织编写了《审查指南修订导读》,出版了英文版的新审查指南。
2006年1月,我局与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版权局联合发布《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对展会期间的知识产权保护做出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
为提高专利行政执法的效能,更有效地保护专利权,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我局开展了《跨地区专利案件联合执法办法》的调研、起草和制定工作,通过听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的意见和建议,已形成《跨地区专利案件联合执法办法(初稿)》。
2006年,我局加强了指导地方完善法规建设工作。目前,已有22个省区市相继出台了《专利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重庆市专利条例》已被列入立法计划,浙江、河南等省市修改完善了专利保护条例,其他省区市也及时出台了相关的法规和政策,为执法工作提供了进一步的依据。
2.专利代理
根据《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的规定,2006年我局对622家专利代理机构和4,574名专利代理人进行了年检。11月底对通过2006年年检的首批515家专利代理机构进行了公告。
2006年是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的关键一年,也是实施新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模式的第一年。2006年重新修订并公布了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建立了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题库管理系统;200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考人数为8,594人,其中港澳地区报考人数为44人;实际参考人数为5,671人,其中港澳地区考生为37人。200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通过(合格)标准为:总分255分,专利代理实务85分。2006年共有713人通过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截至2006年12月,我局共审批26家专利代理机构,办理161家专利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撤销8家专利代理机构,指定34家涉外专利代理机构,换发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200余件。
3.行政复议
2006年我局共受理117件行政复议案件。2006年因不服我局行政复议决定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3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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