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的规模进一步扩大,合作的层次不断提高,合作的方式日趋多样化。
1.参与WIPO、UPOV的活动
在加强与国内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基础上,我局组织并广泛参与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和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的一系列活动,在相关讨论和磋商中恰当地表达了我国的立场和观点。
我局与WIPO联合开展了一系列合作与交流活动,包括WIPO (《专利合作条约》)PCT巡回研讨班分别在北京、哈尔滨、南京及青岛、成都等地举行;在深圳举行了WIPO工业品外观设计海牙协定国家研讨会;WIPO世界学院--中国中部和东北部地区知识产权局局长知识产权高级培训班分别在中国湖南、瑞士日内瓦举行;WIPO传统知识、传统文化表达和遗传资源地区间研讨会在中国河南成功举办;在北京举办了WIPO知识产权执法研讨会等。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传统知识、传统文化表达和遗传资源地区间研讨会开幕式
2.与欧洲国家的交流与合作
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与欧洲各主要国家的知识产权机构以及欧洲专利局、欧盟等的关系,我局与丹麦专利商标局、欧亚专利局及欧共体商标局建立了新的合作关系。
田力普局长随温家宝总理出访德国,出席中德知识产权领域合作25周年纪念活动,与德国专利商标局局长沙德共同签署了中德两局2007年双边合作纪要;田力普局长与欧专局蓬皮杜局长在慕尼黑举行了两局第十七次混合委员会,两局合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我局还先后与丹麦、英国、法国、俄罗斯、奥地利等国举行了局长会谈,签署了会谈纪要或合作计划。
2006年,英国专利局局长马恰特(Marchant)、德国专利商标局局长沙德(Schade)博士、俄罗斯知识产权、专利与商标局局长西蒙诺夫(Simonov)、奥地利专利局局长吕德乐(Rödler)、丹麦专利商标局局长康斯塔德(Konstad)、欧共体商标局局长伍伯德波尔(Wubbo de Boer)等访问我局,参加两局混委会会议或举行合作会谈。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Mandelson)及内部市场与服务委员麦克里维(McCreevy)、捷克工贸部副部长特拉帕(Tlapa)、意大利经济发展部副部长吉安尼(Gianni)等相继访问我局,就共同关心的知识产权问题与我局举行了会谈。
此外,我局还分别与欧洲专利局、意大利专利商标局、法国工业产权局举行了四次国际研讨会。
1月11日,李玉光副局长会见丹麦专利与商标局局长康斯塔德等到一行,双主就中丹两局的合作举行了会谈
3.与美洲、大洋洲国家的合作
2006年,我局与美国、巴西、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得到深入发展。2月田力普局长与美国专利商标局局长在华盛顿举行了首次正式会谈,签署了两局战略性合作工作计划,正式确定两局建立局长定期会晤机制。4月,田力普局长参加了由吴仪副总理率领的中国政府代表团,出席在美召开的第17届中美商贸联委会。张勤副局长和局领导邢胜才分别率团赴美国、巴西,考察知识产权战略制定情况以及我局与美各高校开展合作的情况。
2006年,众多来自美国政府和企业界的代表团拜会我局,其中,包括美国商务部部长卡洛斯·古铁雷斯(Carlos Gutierrez)、助理司法部长托马斯·巴尼特(Thomas O. Barnett)、美国专利商标局局长杜达智(Jon W. Dudas)及副局长斯蒂芬·平考斯(Stephen M. Pinkos),美国商会、中国美国商会、商业软件联盟、知识产权所有人协会、律师协会、国际知识产权联盟、辉瑞、IBM、杜邦、Ebay、强生公司等。
9月,加拿大知识产权局局长戴维·托宾(David Tobin)来访,举行了两局会谈,并签署了合作备忘录,两局将开展全面合作。澳新两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与我局局长在日内瓦举行了会谈;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派遣资深审查人员来我局就审查业务与我局进行了深入交流;我局实用新型代表团赴澳新访问,进行了业务交流。
3月29日,田力普局长会见美国商务部部长古铁雷斯,就知识产权战略制定交流了看法
4.与亚洲国家的合作
在与亚洲国家的多边合作中,加强了中日韩三国知识产权局的业务交流与合作,拓展了与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的合作,推进了亚洲区域合作。12月4日,第六次中日韩三国知识产权局局长政策对话会议在我局召开,田力普局长主持会议,日本特许厅厅长中岛诚、韩国特许厅厅长全湘雨率团与会,会议制定了三局合作蓝图的中期目标,签署了会谈纪要。12月20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谅解备忘录》生效,双方将在人员培训、PCT申请的检索和审查方面加强合作。4月,“亚洲地区专利审查培训班”首次在京成功举办,亚洲地区14个国家的22位代表参加培训。
双边合作领域进一步拓展。田力普局长与吉尔吉斯知识产权署署长奥莫罗夫在京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吉尔吉斯共和国政府知识产权合作协定》。中国-新加坡双边合作联委会(JCBC)第三次会议在京举行,中新两局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正式纳入两国政府间合作框架。田力普局长率团出访越南并签署了《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越南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合作协议》,拉开了中越知识产权合作的序幕。中蒙两局首次在京成功举办了“中国-蒙古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研讨会”,互译并出版了两国的《专利法》。李玉光副局长、贺化副局长分别率团出访印尼、文莱、菲律宾、老挝等知识产权机构以及东盟秘书处,建立了与上述各方知识产权双边合作的新关系。此外,我局积极开展了与新加坡、泰国等国家的合作。
我局接待了众多日韩等国的企业及行业协会团组,为他们解疑释惑,阐明我国的立场观点及其相关措施。同时也在技术说明会方面与日韩企业界进行了合作,为我审查员了解最新有关情况提供了便利。
中日韩三局局长及其政策对话会议工作人员的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