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从深化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入手,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制度,着力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提高知识产权服务能力,继续推进职能转变,加强机关队伍和作风建设,努力推动知识产权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着力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大力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推进专利法规政策体系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全力推动《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修改工作,加大对专利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推动《专利代理条例》修改工作,推动《职务发明条例》制定工作。开展知识产权基本法、专利保护与运用立法的可行性研究。建立和完善地方立法协调指导机制。(条法司)
加强知识产权前瞻性研究。加快培育专利密集型产业,有效支撑产业转型升级。(办公室、规划发展司)
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发布《深化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完成战略实施阶段性总结评价,制定区域知识产权政策,开展区域知识产权资源分析,做好地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分类指导。做好行业战略实施工作,继续开展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区加强知识产权集群式管理。(保护协调司)
启动“十三五”知识产权工作规划编制研究工作。(规划发展司)
组织实施《2014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加强重点督办,效能督查。(专利管理司、监察办公室)
二、着力加强知识产权运用,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
引导企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制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加快培育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开展中小企业集聚区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作。(专利管理司)
扩大专利保险试点范围。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投融资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推进专利交易与产业化服务平台建设。深入实施专利导航试点工程,选取重点建设实验区开展专利导航分析项目,推动专利协同运用和专利储备运营。(专利管理司)
稳步提升专利质量。落实《关于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若干意见》,引导各地方结合实际调整资助政策。(专利管理司)
继续提高审查能力。切实加强“道德支撑、法律支撑、技能支撑”的审查能力建设。持续提高专利授权质量,坚持“三性”评判主线,进一步完善审查业务指导体系和审查质量保障体系。实施全流程分段审查周期目标管理,确保审查周期均匀合理。(审查业务管理部,各审查部门、单位)
大力推进专利业务用房建设,做好招投标工作,严把工程方案设计和质量关,做好项目建设进度的督查。稳步推进审查协作京外中心建设,做好人员招聘、业务培训等工作。(规划发展司、专利局办公室、人事教育部、审查业务管理部、各京外审查协作中心、三期工程项目办公室)
三、着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强化市场活动监管
实施专利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工程。强化执法手段,提高行政执法力度和执法效率。建立健全专利侵权判定咨询机制、执法协作调度机制和专利纠纷快速调解机制。建立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工作规范,推动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专利管理司)
深入开展全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工作。强化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培育形成一批引领示范型专业市场。(保护协调司)
四、着力加强知识产权基层基础建设,增强服务能力
大力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研究制定知识产权服务业标准化体系发展指导意见。继续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品牌机构培育和知识产权服务统计调查工作。加大对知识产权服务业欠发达地区能力提升的支持和指导力度。(规划发展司)
研究制定专利代理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制定出台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加强专利代理行业监管和行业标准建设。(条法司、代理人协会)
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分析评议服务能力。(保护协调司)
加快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的支持力度。支持地方特色产业和重点领域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基地建设,深化专利信息利用帮扶促进工作,开展专利信息助推重点产业创新发展试点。(规划发展司、专利文献部、自动化部)
探索建立企业国际化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海外维权机制,为我国企业“走出去”提供支撑。指导企业提升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和应对纠纷能力。开展企业出国参展知识产权培训,联合有关部门探索建立海外展会知识产权服务站。继续发布国外知识产权环境报告。(保护协调司、国际合作司、专利管理司、规划发展司)
落实《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人才体系建设的意见》,建立健全全国人才体系建设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人才的专业技术评价体系,推动设立面向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制度和专利管理师等职业水平评价制度。(人事司)
实施重点人才工程计划,评选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和“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加强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和国家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研究制定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库和人才信息网络平台使用管理办法,推动各省级知识产权人才库建设。落实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人事司、人事教育部、知识产权培训中心)
实施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工程。推动《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深入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宣传教育试点工作。探索贴近大众的知识产权宣传新模式。(办公室)
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制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修订现行干部选任工作制度,完善干部选任工作监督制度,健全干部选任“一报告两评议”机制。加强干部培养锻炼工作,拓宽干部挂职途径和渠道。落实公务员管理规章制度。推进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配套改革,抓好岗位设置管理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人事司、人事教育部)
五、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调控能力,提高保障水平
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宏观调控能力。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探索建立相关的知识产权政策调控机制。(保护协调司、专利管理司、规划发展司)
设立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面向市场主体推行标准化知识产权管理。(专利管理司)
巩固与国家统计局的长效合作机制,开展全国专利调查。(规划发展司)
进一步完善省部会商工作制度,推进各级各类知识产权示范和试点工作,提升示范城市工作能力,着力打造示范城市品牌,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专利管理司)
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示范创建机构评定,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咨询委员会。(保护协调司)
深化知识产权对外及港澳台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外观设计法条约、专利合作条约、实体专利法协调、五局专利协调等国际规则磋商和谈判,参加中澳、中韩、中日韩等自贸协定中知识产权议题的谈判,认真做好加入海牙协定履约准备工作。继续加强多边、双边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进一步扩展专利审查高速路合作,推广云专利审查系统。扎实推动《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与香港特区《关于专利领域的合作安排》等协议的落实,不断丰富对港澳台合作内容。(条法司、国际合作司、规划发展司、审查业务管理部、自动化部)
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注重提高预算执行质量并保证进度。组织开展财务工作自查自纠大检查。开展专利审批业务项目预算定额编制工作。扩大绩效目标管理和评价试点范围。(规划发展司、监察办公室、专利局办公室)
进一步完善信息化服务保障。开展办公系统(OA)升级改造、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和房产管理系统开发工作。继续完善电子审批系统,建设智能审查系统。支持审查协作京外中心的信息化建设。推动云专利审查试验系统的开发试用。(专利局办公室、自动化部)
六、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改进机关作风
切实加强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宣传学习活动。切实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认真组织好“回头看”,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改进服务理念和方式方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机关党委)
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推进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加大查办案件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强化内部审计工作。(监察办公室)
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围绕反“四风”,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督办力度,切实提高执行力。加强对公文、会议、简报、课题研究、信息报送等统筹协调和归口管理,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切实改进会风文风。制定贯彻落实《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降低公务活动消费。(办公室、专利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