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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747号(商贸旅游类035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引号:00001463X/2018-00339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办理
发文机构:商标局 成文日期:2018-07-31
文号:国知发办函字〔2018〕155号 废止日期: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747号(商贸旅游类035号)提案答复的函

王均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商标法》适用中更好维护企业知识产权权利的提案收悉,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意见,现答复如下: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时代,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诚如您所言,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打造更多享誉世界的中国品牌,推动中国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需要我国行政、司法机关有效保护“中国品牌”,对侵权人进行精准、有效、及时打击。您提出的关于运用大数据手段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细化驰名商标保护规则,创建联合办案机制等一系列建议,对于进一步优化商标注册和管理机制,提升商标监管执法效能,更好地保护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我局将加大调研力度,广泛听取企业意见,深入研判市场上不断出现的新类型侵权行为和表现方式,并及时作出监管应对,更好地打击各类侵权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一、关于利用大数据技术打击恶意商标抢注等违法行为
  近年来,面对商标注册申请量快速增长的形势,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深入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通过拓宽申请渠道、改革审查体制、优化简化流程手续、推进商标注册全程电子化等举措,大幅提升商标注册便利化水平,目前商标注册审查周期已从法定的9个月缩短到7个月左右。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大幅缩短商标注册周期”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力争今年年底前将商标注册审查周期缩短至6个月,到2020年年底进一步缩短至4个月以内,彻底解决商标注册时间长等问题。同时,积极推进商标评审便利化改革,进一步精简程序,缩短商标评审审理周期。
  关于打击商标恶意抢注,我局坚持推进商标监管关口前移,在商标审查环节,坚持对认定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意的商标申请从严审查,主动予以驳回;在商标异议审查环节,采取提前审查、并案集中审查和从严适用法律等措施,集中处理了一批恶意囤积、恶意攀附他人商誉、恶意抢注公共资源的商标异议案件,坚决遏制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恶意注册行为。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保护创新,维护公平。一是坚持从“入口处”把好关、把紧关,加强商标审查、异议与司法审判等关键环节的协调配合,有效遏制商标恶意抢注。二是积极推动新一代商标注册与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立项,利用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等最新信息技术加强商标注册管理。三是推动《商标法》第四次修订工作,以简化审查事项、规制商标囤积倒卖、打击傍名牌为重点,研究利用大数据分析手段从商标注册源头杜绝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从法律高度构建更全面、更与时俱进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二、关于细化驰名商标的保护规则
  驰名商标认定与保护是我国履行相关国际公约义务,加强对相关公众熟知商标保护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在打击针对驰名商标的恶意抢注和制止侵权使用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一直以来,我局在驰名商标的认定与保护过程中,坚持“个案认定、被动保护、按需认定”的原则,严厉打击傍名牌、搭便车的行为,更好地发挥异议、争议程序保护驰名商标专用权的作用,维护驰名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关于给予驰名商标权利人绿色通道的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对于符合特定条件的案件采取速审机制的可行性,因事制宜,进一步缩短相关案件的审查周期。同时,切实加强商标知识产权的保护,加大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关于加强驰名商标快速保护的司法保护的建议,最高人民法院表示,目前正在制定商标法的司法解释,在起草过程中将对您提出的有关建议意见进行论证和调研,并采纳有关合理化建议。
  三、关于创建联合办案机制
  近年来,商标行政管理部门切实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合作,积极落实商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推动形成监管合力。2017年,全国商标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商标侵权犯罪案件172件。公安机关不断强化与工商、质检、海关等行政执法和行业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努力形成各部门分工负责、紧密协作的良好工作格局;会同法院、检察院出台《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系统解决案件管辖、性质认定等困扰执法实践的难题。
  加强商标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联动是加快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推动构建更加公平公正、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公安机关推动健全完善商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积极参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系统建设,完善信息共享、案件咨询、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会商复杂疑难案件,联合查处重大案件,不断拓展商标行政执法协作领域。
  四、关于加大对商标侵权案件的刑事打击力度
  近年来,公安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部署,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坚定履行职责,严格依照《刑法》《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强化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工作。2006年,公安部即在经济犯罪侦查局成立知识产权处,专门负责组织指挥全国知识产权刑事执法工作。多年来,公安机关狠抓打击主业,形成强大震慑。2013年至2017年,共破获商标类犯罪案件4.5万起,涉案总价值701亿元。
  从公安机关查破的案件看,假冒商标等知识产权犯罪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工作面临许多新问题新挑战。正如您所言,商标侵权的违法成本低廉、制止商标侵权行为的手段有限、商标侵权的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配合不佳等问题仍然存在,损害企业创新利益,制约国家创新发展。针对上述问题和您所提建议,公安机关将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对商标侵权案件的刑事打击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化数据导侦,提升打击效能。不断创新数据思维理念,坚持“顶层调集资源、上下循环应用、服务一线实战”的数据化作战思路,由公安部直接参与数据化实战,以数据汇集和顶层研判为依托,强化提升数据应用能力和机制平台建设,打破层级和地域数据壁垒,形成公安机关主动发现、精准追踪、集约围剿、循环打击的打假工作新模式,牵动打假核心战斗力提档升级。二是加强协作联动,形成执法合力。继续强化与行政执法和行业监管部门的衔接配合,及时总结犯罪趋势走向和规律特点,提出对策建议,以数据信息的联动融合为主导,推动形成部门间数据融通、资源互补、部门联动的协作配合新格局,对行业性、区域性经济违法犯罪开展动态管控、实时打击,提升综合整治能力。三是推动完善法律,强化法制保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查研究,以假冒商标类犯罪证据规格、相关法律理解适用以及刑法对所有企业平等保护等问题为重点,逐步解决侵权成本低、轻刑化缓刑化、法律理解适用不统一等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健全惩戒违法犯罪的法律体系,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企业创新利益。
  感谢您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关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8年7月31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010—63219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