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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地理标志改革试点工作启动
发布时间:2019-10-29

  按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推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核准改革。10月24日,海南省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会在海口召开。

  会议强调,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审核批准改革试点,是全国知识产权系统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重要部署的具体举措。海南作为国家知识产权局首个批复同意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核准改革的地方,是国内首个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中探索推进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的省份,这一改革措施也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大力支持中国(海南)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创新行动。

  会议指出,为确保改革试点各项任务稳步推进,要坚持上下协力,积极稳妥的实现地理标志保护职能放得下、接得住;要积极扩面增容,夯实基础,建立健全多方联动的工作体系,积极拓展专用标志使用覆盖面;要提标增效,高质量发展,打造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流程标准的升级版,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快形成较为完善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助推海南地理标志产品更好更快地“走出去”。 

  地理标志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领域,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审核是地理标志保护和管理的重要一环。加强这一环节的工作既是落实“谁审批、谁监管”的必然要求,也是将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强化监管的必然要求。试点期间,海南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将承担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工作,相关市场主体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仅需向所在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省知识产权局审核批准,从而减少审批环节,更好优化营商环境。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全国范围内遴选符合条件的省区市开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审核批准改革工作,以在更大范围内提高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效率、更好发挥地理标志市场影响力、提高地理标志品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