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企业合法利益的建议收悉,结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在建议中所说,保护知识产权是支持企业发展的重要措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鼓励企业创新,引导企业高质量发展。近年来,我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创新工作举措,大力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积极为企业创新创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
一、关于防御性注册、商标案件纠错机制问题
近年来,我局对大量摹仿、抢注他人驰名商标或其他较高知名度商标、大量抢注公共资源、知名人物姓名、企业字号、电商名称或不以使用为目的大量囤积牟利的恶意商标申请,逐步加大打击力度,并于2018年9月底制定相关内部指导意见。在商标审查过程中,高度重视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对上述意见的落实情况并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要求审查人员务必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保障权利人的合法商标权益。
二、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加大赔偿力度
我局于2014年启动专利法第四次全面修改准备工作。2018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专利法修正案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草案建立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了对侵权行为的惩罚力度。对情节严重的故意侵权行为,法院可以确定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赔偿数额,并将法定赔偿额下限提高至10万元,上限提高至500万元。上述规定显著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成本,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2019年4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对商标法进行修改的决定。本次修改加大对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惩罚力度,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赔偿数额计算倍数提高到一倍以上五倍以下,并将法定赔偿数额上限提高到500万元,以给予权利人更加充分的补偿。
专利法修正案草案和商标法都规定了举证妨碍制度,即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侵权人不提供或者虚假提供由其掌握的相关证据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额,以利于查明损害赔偿的事实,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三、持续加大执法办案工作力度
我局在加强日常执法监督的同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专项行动,组织集中检查、集中整治、集中办案,加大对社会关注度高的侵权假冒行为的处理力度,有效打击群众反映大的违法行为,通过办案的规模效应,有力震慑恶意侵权假冒行为,不断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2018年,全国专利行政执法办案总量77276件,同比增长15.9%,其中查处假冒专利案件42679件,同比增长10.9%。同年,共查处商标违法案件3.12万件、同比增长3.53%,案值5.46亿元,其中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2.84万件、同比增长5.37%,案值5.15亿元。
2019年4月,我局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2019年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方案》,以互联网领域、农村市场、外商投资领域为重点,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抓好重点市场、重点领域的案件督办,建立完善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严厉查处商标专利违法行为,督查督办一批大案要案,进一步发挥行政执法的威慑力,切实保护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创新知识产权监管方式,充分运用“互联网+”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2018年8月,我局印发《“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相关技术手段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率和水平,着力营造更好的创新、投资和营商环境。将“互联网+”作为深化知识产权保护方式改革的重要手段,创新执法指导和管理机制,发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知识产权侵权假冒的在线识别、实时监测、源头追溯中的作用,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行为的影响,提升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效率、力度及精准度,科学推进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增强知识产权领域治理能力。探索推进商标大数据监管,开展商标数据开放及分析应用系统建设工作。
五、推进知识产权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
我局将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的重要一环予以推进。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等37个部门联合签署《关于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扎实推进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涉及我局部分的建设工作,加快构建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主体的联合惩戒机制,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建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公示系统),加快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制度。目前,公示系统已归集包括商标仿冒、知识产权侵权等行为抽查检查和行政处罚信息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信息6.29亿条。2018年,该系统网站页面日均访问量达9449.96万人次,市场主体日均查询量达565.48万人次。
同时,我局不断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有效落实分级责任制,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严格公示标准,对侵权假冒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市场监管总局加快建设中国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公开网,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公开侵犯知识产权案件行政处罚信息。
六、不断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我局大力实施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工程,建立课程规范、考试严格的培训机制。组建执法培训师资库与执法办案骨干库。组织编写执法培训系列教材,分层次、分区域组织举办上岗培训班和能力提升提高班。完成专利侵权判定咨询专家库建设,推进专利侵权判定咨询工作,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专家人才支撑。开展“一带一路”沿线省区市等区域执法协作交流活动,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着眼于知识产权等执法专业性强的特点,广泛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业务培训,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履职所需的法律知识,提高办案技能,培养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敢于担当、公正文明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巡讲授课、比武竞赛、联合办案等活动,逐步提高执法人员在线索摸排、调查取证、事实认定、文书制作等方面的能力,提高执法的规范性和统一性。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率,推进落实《“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运用“互联网+”,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发现侵权假冒线索的效率和精准度。推进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推动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强对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进一步完善信用监管机制,落实《关于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等联合惩戒备忘录,加快实施联合惩戒。推进案件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竞争环境和消费环境。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
衷心感谢您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关注,希望继续关心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9年7月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知识产权保护司 010—62086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