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鑫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保护黄金珠宝优秀民族品牌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优秀的民族品牌是我国的宝贵财富。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品牌知识产权保护,大力打击侵犯商标知识产权行为,为民族品牌发展营造良好知识产权环境。
一、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目前,我国以《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为基础的商标法律制度在方便申请人注册商标、保护商标专用权、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优秀民族品牌权利人可以依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申请商标注册,对于侵犯其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法予以制止和处罚。同时,《商标法》明确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反不正当竞争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在企业名称管理、企业名称专用权、互联网域名服务及保护用户合法权益等方面均有明确规定。上述法律法规在规范企业名称、域名等商业标识之间的权利冲突、制止恶意制造市场混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优秀民族品牌字号权、域名权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更有效遏制商标恶意注册,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2019年4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对《商标法》进行修改,将于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改加强了对恶意注册行为的规制,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增强商标使用义务,增加“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的规定;二是规范商标代理行为;三是对申请人、商标代理机构的恶意申请商标注册、恶意诉讼行为规定了处罚措施。将规制恶意注册行为贯穿于整个商标申请注册和保护程序,从源头上制止恶意申请注册行为,使商标申请注册回归以使用为目的的制度本源。
本次修改还加大了对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惩罚力度。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赔偿数额计算倍数提高到一倍以上五倍以下,并将法定赔偿数额上限提高到500万元,以给予权利人更加充分的补偿。
本次修改明确了对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以及主要用于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材料、工具的处置,大幅度提高了假冒注册商标行为人的违法成本,对其形成了有效威慑。
二、加强商标权保护
(一)加强商标注册保护工作力度
近年来,我局推进商标监管保护关口前移,切实遏制商标恶意注册行为。通过优化审查分文流程,对典型恶意申请类型及相关案例进行梳理、汇总,采取提前审查、并案集中审查和从严适用法律等措施,大力遏制大量模仿、抢注他人知名度较高商标、明显侵犯他人在先权利、大量抢注公共资源、针对同一企业知名度较高商标反复抢注等商标恶意注册申请行为。公布了一批从严审理的大规模恶意抢注商标典型案件,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在商标实质审查环节,采取以下措施加大对知名度较高商标的保护。一是根据商标图样、商标申请人及申请地址、申请使用的商品和服务类别以及消费渠道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对知名度较高的商标给予更为严格的保护措施;二是在类似商品和服务项目上从严引证在先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三是对于较为明显的模仿、抢注他人有较高知名度商标行为,以产源误认为由进行扩大保护。
(二)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
相关执法部门不断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违反行为,为商标品牌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环境。2018年,共查处商标违法案件31194件,案值54573万元,罚没金额51421万元。其中,查处商标一般违法案件2760件,案值3059万元,罚没金额2075万元。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28434件,案值51514万元,罚没金额49346万元。
为了从源头打击商标侵权行为,保持打击商标侵权的高压态势,相关执法部门部署开展了打击商标侵权“溯源”专项行动,以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涉外商标和老字号商标为重点,以“打源头、打窝点、打链条”为目标,切实加大对商标侵权商品源头追溯力度,对商标侵权商品生产、销售、注册商标标识制造等环节开展全链条打击,有效防范和遏制商标侵权地域性、行业性风险。2018年专项行动期间,全国共排查案件线索9953条,立案查处2848件,已办结案件2560件,违法经营额4437万元,罚没金额9082万元,移送司法机关50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15个。不断强化对重点案件办理的组织协调,形成打击商标侵权工作合力。近年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一得阁”“老凤祥”“公牛”“三环”“猴姑”等一批跨区域、社会公众反映强烈、涉及老字号、高知名度商标的侵权案件,有力打击了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三)积极推进商标监管方式创新
推进商标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协作,提升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合力。深化商标信用监管,充分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用,推动形成对商标失信行为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提升商标违法成本。推进商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对抽查清单中涉及商标业务的检查事项进行重新梳理,制定抽查工作指引,指导各地加强对商标违法行为和代理违法行为的检查。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咨询,共依法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商标侵权犯罪案件236件,移送涉嫌犯罪嫌疑人197人。探索推进商标大数据监管,推进商标数据开放及分析应用系统建设工作。
三、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和保护宣传
不断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有效落实分级责任制,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严格公示标准,通过案件信息公开震慑侵权行为,为民族品牌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积极做好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宣传工作,发布商标侵权典型案例及十大商标领域典型案例,进一步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执法业务指导,打击“傍名牌”“搭便车”等商标攀附行为、不以使用为目的大量申请商标牟利行为以及滥用商标权、恶意维权等投机行为,彰显在规范商标注册秩序、净化竞争环境方面的力度和决心。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您的建议继续推进民族品牌保护相关工作。一是将尽快研究起草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充分保障此次商标法修改内容顺利实施。二是将进一步加大商标恶意申请的打击力度,规范商标注册秩序,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三是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加强典型案例宣传,进一步震慑侵权假冒行为。
衷心感谢您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关注,希望继续关心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9年8月1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知识产权保护司 010—62083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