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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填报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管2020年度报告的通知
索引号:00001463X/2020-00806 主题分类:地理标志
发文机构:保护司 成文日期:2020-10-19
文号:国知办函保字〔2020〕922号 废止日期: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填报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管2020年度报告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根据《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现就填报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管2020年度报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和内容

  2020年12月31日前,已获批准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和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基本信息、年度信息、地理标志保护情况、专用标志使用监管情况和标准制定情况等。年度报告内容模板可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门户网站(www.cnipa.gov.cn)地理标志专栏“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保护数据管理系统”下载。

  二、填报时间

  填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31日。

  三、填报方式

  省级知识产权局登陆“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保护数据管理系统”在线填报。

  特此通知。

     附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管2020年度报告模板.doc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知识产权保护司  赵铭  王琛  010—62083546  62086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