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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地理标志保护中的通用名称判定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5
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地理标志保护中的通用名称判定等相关制度,我局起草了《地理标志保护中的通用名称判定指南(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开发布,征求各界意见。 各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于2020年5月9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 1. 电子邮件:pgi@cnipa.gov.cn。(题目注明“通用名称判定”) 2.传真:010-62083171。(传真首页注明“通用名称判定”) 3.信函: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地理标志和官方标志保护处 邮编100088。(请于信封上注明“通用名称判定”)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0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