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为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促进和规范知识产权运营工作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1〕22号)要求,加快推进重点城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定于2021年10月13日至15日在北京举办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重点城市建设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解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相关重点任务;通报第二批、第三批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中期绩效评价结果;围绕促进与规范知识产权运营政策、专项资金管理与绩效评价、知识产权金融与评估创新、专利导航项目实施与管理、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等相关工作内容进行培训和交流。
二、参加人员
第1—4批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知识产权局分管领导1人、处(科)室负责同志1人;所在省份知识产权局处室负责同志1人。
三、报名报到事宜
报到时间:10月13日全天,请自行前往。
报到地点: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6号)一期教学楼大厅前台。
培训期间食宿由我局承担,往返交通费自理。请于10月9日前将报名回执由省级知识产权局汇总后,以省为单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会务组邮箱。
请江苏省及长沙市、南京市、上海市浦东新区、广州市、济南市、无锡市、台州市知识产权局围绕重点城市建设举措、经验成效等内容,准备10分钟交流发言材料(制作PPT,请与报名回执一并发送至会务组邮箱,并在回执中备注发言人员姓名)。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报到前14天内有国内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人员暂不参加培训。
(二)参加培训人员携带适量备用口罩等防疫物品并全程佩戴口罩,配合核实身份、按时检测体温、出示健康码等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三)参加培训人员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有序参加培训,如出现发热(37.3℃以上)、干咳、乏力等不适症状,及时通知工作人员。
(四)参加培训人员认真填写健康信息登记承诺书(附件3),于报到时提交会务组。
疫情防控要求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1. 培训安排.pdf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