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审查委员会对阜平大枣、怀仁陶瓷、鹤岗白酒、顺德红米酒、且末红枣等5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进行技术审查。经审查合格,批准上述产品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自即日起实施保护。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1年9月29日
信息名称:关于批准阜平大枣等5个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第452号) | |
索引号:00001463X/2021-00682 | 主题分类:地理标志 |
发文机构:保护司 | 成文日期:2021-09-29 |
文号:国家知识产权局第452号公告 | 废止日期: |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审查委员会对阜平大枣、怀仁陶瓷、鹤岗白酒、顺德红米酒、且末红枣等5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进行技术审查。经审查合格,批准上述产品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自即日起实施保护。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