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治理现代化
发布时间:2021-12-04

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 易继明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旨在于新时代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治理现代化。《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部署了六大任务,首要任务即“建设面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知识产权制度”。制度完善、保护严格、运行高效、服务便捷、文化自觉、开放共赢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目标,正是知识产权治理现代化的基本样态。

在新时代,应如何推进知识产权治理的现代化?一是坚持知识产权治理观念现代化。我们通过政府推进、协同保护、利益平衡、开放共赢等方式,一方面尊重市场机制下作为私权的知识产权自我生长,另一方面发挥有为政府的积极作用,使知识产权从“私权自治”逐步发展到“社会共治”。这种混合治理形态是以问题导向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实践理性,具有包容性;又因贯彻了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理念,能够不断回应技术发展和时代需求,具有开放性。这就是我国知识产权治理观念的现代化。二是深化知识产权制度现代化。在知识产权制度现代化过程中,首要任务是建立起“知识产权体制”这一话语体系。党的领导体制和人大立法体制是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基本保障;行政管理、司法保护和公共服务3个方面的体制改革,能够不断地为知识产权发展注入活力。应进一步构建统一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和专门的执法体系,完善知识产权司法组织体系和审判机制,建立起多元主体参与的公共事务体系。全面深化知识产权体制改革,能够有力促进知识产权制度现代化。三是通过知识产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现代化。以“科技推动、产业支撑、商贸融合”的知识产权价值链为主线,让知识产权融入经济、社会、科技、文化、贸易、对外关系等方面的发展。这种融入了知识产权要素的高质量发展,既是发展的现代化,让知识产权惠及民生和社会福利,也是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四是推进知识产权服务现代化。从服务范围来看,业务服务、政务服务、信息服务等公共服务是基础,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多样化服务是知识产权发展的源头活水。从服务能力来看,应着力从标准服务、规范服务、精准服务、智能服务等维度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特别是要利用新技术开展新基建,为知识产权现代化提供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