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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核准杭州富阳永利茶业有限公司等82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公告(第418号)
索引号:00001463X/2021-00261 主题分类:地理标志
发文机构:保护司 成文日期:2021-04-22
文号:国家知识产权局第418号公告 废止日期:

关于核准杭州富阳永利茶业有限公司等82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公告(第418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生产龙井茶、绍兴酒、萧山萝卜干、崂山绿茶、烟台苹果、钧瓷、汝瓷、许昌腐竹、原阳大米、长葛枣花蜜、古丈毛尖、碣滩茶、桃源野茶王、百色芒果、玉林香蒜、南溪豆腐干、贺兰山东麓葡萄酒等17个产品的82家企业,分别向产品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经有关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认定,现予注册登记。自即日起核准上述企业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特此公告。

  附件:82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名单.pdf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1年4月22日